优良“家禽”招标公告
优良“家禽”招标公告
于田县政府采购中心雏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为加快于田农村经济发展,使我县平困户真正通过畜牧业脱贫致富。我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所需的一批家禽进行招标采购,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优良“家禽”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编号:YTXZFCG2012-30号
三、采购机构名称:于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内容:雏鸡、雏鸭、雏鹅。本次竞争性谈判分为4个包(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3)必须有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和厂房(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4)必须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明(请到县畜牧兽医局资格预审)。
六、技术要求:1、家禽种类包括:雏鸡、雏鸭、雏鹅,品种优良,必须达到国家核定的标准。2、进行严格检疫,并检疫合格的雏禽,并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产地检疫证明、当地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证明、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消毒证等五证。
七、供货方,必须按需货方要求家禽送至指定地点,运输途中死亡的家禽由供货方自行负责,并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技术人员鉴定合格家禽数量。
八、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家禽价格包括运费、税费等。
九、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的报名材料:
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招标会上必须提供上述资料进行商业谈判。
提供文件和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4月24日此期间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30(节假日除外)。谈判保证金:100000元;
开户名称:于田县人民政府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行:农行于田县支行营业部(投标人必须在2012年4月24日下午北京时间6点之前,将谈判保证金交入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不得参加开标)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两份需一致加盖公司鲜红公章,否则不予唱标)应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二、谈判时间: 2012年4月25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十三、谈判地点:于田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璟 电话:*******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做标书,否则不予唱标。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于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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