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部分门面房及仓库出租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部分门面房及仓库出租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部分门面房及仓库出租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16:42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部分门面房及仓库出租项目(二次)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zcq202006-033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0年7月3日10时至2020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对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部分门面房及仓库出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挂牌,现公告如下:

注:2020年7月3日10时至2020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本次招租共13个标的物:

一号标的物:来安县新昌南路西侧9号仓库;建筑面积:519.75平方米,评估价:68607.00元/年;

二号标的物:来安县新昌南路西侧10号仓库;建筑面积:595.20平方米,评估价:78566.00元/年;

三号标的物:来安县新昌南路西侧11号仓库;建筑面积:520.80平方米,评估价:68746.00元/年;

四号标的物:来安县新昌南路西侧12号仓库;建筑面积:473.00平方米,评估价:62436.00元/年;

五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张山乡街道西库区6号仓库;建筑面积:259.65平方米,评估价:26484.00元/年;

六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张山乡街道西库区7号仓库;建筑面积:302.92平方米,评估价:30898.00元/年;

七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城河南路119号1号仓库;建筑面积:246.4平方米,评估价:35482.00元/年;

八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城河南路119号2号仓库;建筑面积:246.4平方米,评估价:35482.00元/年;

九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城河南路119号4号仓库;建筑面积:268.04平方米,评估价:38598.00元/年;

十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城河南路119号6号仓库;建筑面积:230平方米,评估价:33120.00元/年;

十一号标的物: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来安县施官镇龙山中所村土地及建筑物招租,建筑物面积367.42平方米,土地面积5394.2平方米,评估价:94824.00元/年。

十二号标的物:来安县张山镇东街170号(张山东站大门西侧5间);建筑面积:120.15平方米,评估价:6500.00元/年;

十三号标的物:来安县张山镇东街170号(张山东站大门东侧7间);建筑面积:156.31平方米,评估价:5250.00元/年;

( 1-11标段为仓库适合用于仓储使用,12-13标段为门面房,中标人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经招租方同意,其中所产生的费用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项目,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烧烤类生意、禁止经营卡拉OK、汽车机械修理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1-11标段适用于仓储,除用于仓储以外的其他行业需电话咨询。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仓库,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或折价收购。

3、租赁期限:(1)1-11标段仓库租期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每年缴一次,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年租金金额=成交价×12,第一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招租人指定帐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一年租金的5%,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拍前给予考虑交房期限,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2)12-13标段门面房租期1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招租人指定帐户,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为一年中标价的5%,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拍前给予考虑交房期限,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4、竞得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单位签订《招租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三、租金价格:

起拍价:

一号标的物:来安县新昌南路西侧9号仓库起拍价68607.00元/年;

二号标的物:来安县新昌南路西侧10号仓库起拍价78566.00元/年;

三号标的物:来安县新昌南路西侧11号仓库起拍价68746.00元/年;

四号标的物:来安县新昌南路西侧12号仓库起拍价62436.00元/年;

五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张山乡街道西库区6号仓库起拍价26484.00元/年;

六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张山乡街道西库区7号仓库起拍价30898.00元/年;

七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城河南路119号1号仓库起拍价35482.00元/年;

八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城河南路119号2号仓库起拍价35482.00元/年;

九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城河南路119号4号仓库起拍价38598.00元/年;

十号标的物:来安县金城油粮有限公司城河南路119号6号仓库起拍价33120.00元/年;

十一号标的物: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来安县施官镇龙山中所村土地及建筑物招租起拍价94824.00元/年。

十二号标的物:来安县张山镇东街170号(张山东站大门西侧5间)起拍价6500.00元/年;

十三号标的物:来安县张山镇东街170号(张山东站大门东侧7间)起拍价5250.00元/年;

竞价保证金:每标段 5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四、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费由竞得人缴纳给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租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首付成交价款在2020年7月13日17时00分前缴入招租人指定账户户(户名:另行通知,开户行:另行通知,账号:另行通知) ,转账时备注: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店铺租金。

c)竞租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如有不符合条件的,中标后甲方有权解除中标资格。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招租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中标通知书,拿到中标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定《招租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八、竞价方式:

a)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租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e)中标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f)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g)承租人自行考虑,本项目无装潢期限租,赁期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并开始计算租金,不存在装潢期租金免除政策。

h)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租须知。

i)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g)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k)本项目的软件服务费以系统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阿里拍卖平台2019年7月2日发布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变更公告》标准计算,收费标准如下:


对象

系统成交价

(人民币)

收费标准

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上限(人民币)

买受人

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

200万元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

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竞得人)在竞价成功后向淘宝一次性支付交易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把此项费用含在竞拍报价中,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考虑上述费用。

收费计算示例。

某商业机构于2019年8月1日后发布一标的,标的系统成交价金额为1636万元,则该标的收取费用的金额为13.18万元=1000万*1%+(1636万-1000万)*0.5%

缴费方式:

1.线上支付:标的物竞拍成功后,平台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货款转至处置主体的支付宝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2.缴纳期限: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0天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发票: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余呜生 ****-*******

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城河南路119号

代理公司: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军187*****196

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泰鑫香樟苑2栋一单元302室

淘宝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notice_detail.htm?page=&project_id=*******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仓库出租 门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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