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露煤矿设备双滚筒电牵引采煤机招标公告
灵露煤矿设备双滚筒电牵引采煤机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煤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包:双滚筒电牵引采煤机数量:1台
二、付款方式:3:3:3:1即合同签订后,7天内由乙方提供履约保函,甲方接到履约保函后,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送到施工现场,检查合格后付总价款30%,同时卖方开具全额17%的增值税发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30%,留合同总价款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质保期时间应从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计算),如有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当质保金不能满足赔偿要求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三、交货期:2012年10月20日
四、资格要求:
1、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金不得少于7000万元。
3、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4、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6、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7、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8、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松软岩层含水层下及煤层含水的地质条件下的生产业绩。
9、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招标项目在北方严寒地区(东北三省、内蒙古东部)的生产业绩。
10、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AAA。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2012年4月20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两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生产许可证(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5)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7)ISO9000系列认证;
(8)提供具有在松软岩层含水层下及煤层含水的地质条件下的生产业绩(签订两份合同以上)
(9)提供具有类似招标项目在北方严寒地区(东北三省、内蒙古东部)的生产业绩(签订两份合同以上)
(10)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六、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4月16日-2012年4月20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育林街
联系人:李小平
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
联系人:杜平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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