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市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监控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市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监控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市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监控设备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市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监控设备工程
二、项目编号:FHZB-200518-2
三、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为准)。
六、招标内容:监控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采购预算:18.1471万元。(本项目采购预算即拦标价,报价超出拦标价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截至开标前一天,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2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0年7月20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十二、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0年07月20日13:3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年07月20日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十四、招 标 人:大连市民政局
联 系 人:李鹏
电 话:0411-********
十五、招标代理人: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贲泓量 电 话:0411-********
传真:0411-********电子邮箱:********@qq.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五一广场支行 ****************0107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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