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2020年绩效管理咨询服务的采购公告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皇姑区中共区委组织部委托,对皇姑区2020年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5-0020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01 | 皇姑区2020年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等国家相关政策 | 否 | 查看 | 1 |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31号)相关精神,为高质量完成沈阳市绩效考核任务,客观、公正、高效的做好区本级绩效考核工作,区委组织部拟购置皇姑区2020年度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一、咨询服务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绩效考核工作相关要求,围绕全区发展大局,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考精、考准、考简、考实,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突出考核重点,对日常性、事务性工作指标进行合并或精简,切实提高指标质量,增强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考到点子上、考到关键处;加强专项工作考核,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过程跟踪、调度、分析、研判;考核结果差异化运用,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为实现皇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二、咨询服务内容据《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市管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沈组通字〔2020〕12号)和《中共皇姑区委办公室 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皇姑区区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沈皇委办发〔2018〕15号)相关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和部署,皇姑区2020年度区管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服务需求如下:(一)指导完成市、区绩效考核工作 1.根据皇姑区2020年绩效考核工作需求,设计、制作绩效考核工作相关表格等材料。 2.制定皇姑区2020年度区管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方案、基础指标考核实施细则,专项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加减分指标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加减分实施细则等。 3.指导完成市、区两级半年和全年绩效指标考核工作,提供技术、业务支持,制作考核所需的表格等材料。指导专项考核牵头部门对市专项考核指标解读、调度,提出工作建议。 4.组织绩效考核专家完成年底考核指标查访核验工作。 5.设计、制作覆盖面广、分类清晰、科学合理、方便操作的公众评议网络问卷,并完成评价结果计算工作。 6.对市、区两级半年和全年考核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可操作、可借鉴、有促进作用的建设性工作建议,并形成数据准确、条理清晰的分析报告。 7.起草高质量的提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等绩效考核相关汇报材料。(二)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1.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理念宣贯、市区两级级绩效考核工作培训2次。 2.设计相关培训课件并安排资深专家授课。(三)争先创优优秀案例专家评审结合皇姑2019-2020年度工作实际,开展专项评估,选树工作正面典型,形成工作案例分析并开展案例评审会,安排专家在会议现场评审指导。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引领全区广大干部职工转变作风、对标先进、勇于担当。三、项目成果物 1.《2020年度皇姑区区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2020年皇姑区各部门目标集》 3.《2020年度皇姑区绩效管理考评指标模板表》 4.《2020年度皇姑区管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5.各专项指标考核方案及细则 6.督查考核实施细则 7.综合加减分实施细则 8.关于制定2020年度皇姑区区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的汇报 9.半年区考核相关表格材料 10.半年市考核工作分析报告 11.半年区考核工作分析报告 12.年底区考核相关表格材料 13.公众评议网络调查问卷 14.全年市考核工作分析报告 15.全年区考核工作分析报告 16.绩效管理知识与指标制定培训课件 17.创先争优优秀案例汇编 18.制定指标过程中的《目标集取舍说明》和针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的《指标修改说明》 19.其它相关材料四、项目执行集中驻场时间及人员要求 1.项目执行期间集中驻场人员不少于5人。 2.项目执行团队需具有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经验丰富的专业性工作人员。 3.争先创优评审会的资深专家3名,评审专家必须经甲方确认。五、项目完成时间 1.项目执行整体时间要求按绩考工作时间要求,及时、高质量提交各项成果物,各项成果物需经甲方审核通过。 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结束之日为止。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8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280,000.00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需有能力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起至2020年7月2日16: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将领取文件所需材料发送至lnysyzb@163.com,发送后请致电
***-********确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7月7日13: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皇姑区中共区委组织部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32号
项目联系人:李娉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项目联系人:张昊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lnysyzb@163.com
开户行: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5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06-24
附件: 皇姑区2020年度区管领导班子绩效考核 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定稿(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