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宾阳县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桂水计[2011]22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以桂财建[2011]106号文预下达了投资计划,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项目法人为宾阳县清平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人为宾阳县清平水利工程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在2012年2月21日开标、评标,但因在评标过程当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导致该项目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2 14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烈山水库位于宾阳县新桥镇三才村。

建设规模:宾阳县烈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小(2)型水库工程。

招标编号:DSG-2012-068

工期要求:烈山水库的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完工日期为2012年9月22日,其中主体工程工期60天(日历天),计划工期121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

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放水设施(隧洞)工程、防讯道路工程、值班房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建安投资约132.4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9年~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4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5.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5.3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实行压证管理,中标后上述两种证件交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统一保存。

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四楼)。

发售人姓名:张金玲 邱丽娟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书方式作出以下承诺:本单位若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愿意在开标后3天内将投标承诺金2万元交予招标人,否则从此自动放弃广西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缴纳该投标承诺金为止。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2 年5 月5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 根据广西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广西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水基[2011]24号)要求,项目经理最多能同时承揽同一个县(市、区)4座水库的施工业务,但项目经理要在每座水库各委托1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的职称),负责该水库现场管理,负责人不能代替项目经理的工作。在所负责的项目完工验收后,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方可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委托的负责人要在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并附上职称证书,且项目经理委托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2 年 5月 14 日 9:00 时在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408会议室)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阳县清平水利工程管理所

地 址:宾阳县芦圩镇枫江街240号

邮 编:530400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

传 真:****-*******

E-mail: byslgg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四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张金玲 邱丽娟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gxdszj@163.com

网 址:www.gxdszj.com

招标人:宾阳县清平水利工程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2日

V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