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华北石化老污水处理场改造-循环水排污水处理
中国石油华北石化老污水处理场改造-循环水排污水处理
********8">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华北石化老污水处理场改造-循环水排污水处理
招标编号:JLHJ-GC-2020-03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华北石化老污水处理场改造-循环水排污水处理
2.2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PC总承包。
2.3招标范围:该项目建筑部分、结构部分(CFG桩、钢结构除外)、总图部分、暖通部分、给排水部分、地下管道的土方和井室等土建工程的材料供应、施工与相关的试验、检验、配合业主试车工作、以及上述工程交工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维修服务。(项目所涉及深基坑支护施工内容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上述范围详见施工图纸)。
2.4报价方式:不含甲供主材及税金的总价下浮率报价,暂估含税总价评标。
2.5控制价: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
总价下浮率不低于10%,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此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暂估含税总价仅做为评标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结算以发包方确认的实际发生为准。
分包结算金额(不含税)=[分包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经业主审计后未下浮3%的全部结算收入(不含税)-甲供主材]*(1-下浮率)-扣除可抵扣增值税的分包在项目发生的其他成本;9%增值税另计,如遇国家税率变动,按业主要求执行。
注:上述等式中“分包商完成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经业主审计后未下浮3%的全部结算收入”包含施工费及材料采购等费用。
限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总造价A(不含税) | 甲供主材B | 总价 下浮率(限价)C | 分包在项目发生的扣除可抵扣增值税的成本D | 分包税前结算额 E=(A-B)*(1-C)-D | 增值税税率F | 税金G=F*E | 暂估含税金额H=E+G |
1 | 1174 | 470 | 10% | 47 | 587 | 9% | 53 | 639.394 |
暂估成本按47万元计算,结算按实际发生扣除,业主结算金额(税前)暂估金额为1174万元,甲供材暂估金额470万元,具体结算以业主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即:639.394万元=[1174万元-470万元)*(1-10%)-47]*1.09
2.6实施地点: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厂内
2.7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工期根据总包方要求调整,投标方应当响应)
2.8付款条件: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分包方需提供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中国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出具的合同额5%的履约保函,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函自动解除。
2.8.1工程款申请、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在发包方确认分包方上报的工程进度报告中的工程量后,发包方扣除分包方在发包方发生的费用,按发包方签证进度的 80 %支付进度款;给分包方支付进度款前,分包方每月按签证实际进度额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方不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构成发包方违约。
余款待业主、发包人公司审计完成后支付。
2.8.2工程结算方式
分包结算金额(不含税)=[分包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经业主审计后未下浮3%的全部结算收入(不含税)-甲供主材]*(1-下浮率)-扣除可抵扣增值税的分包在项目发生的其他成本;9%增值税另计,如遇国家税率变动,按业主要求执行。
结算使用费用定额参照华北石化公司相关规定(详见《华北石化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以及附属于建筑房屋中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照明工程执行河北省建设厅冀建质[2012]406号颁布的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及《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建筑修缮工程、执行河北省建设厅冀建市[2013]23号颁发的《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和《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标准》、《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河北省仿古建筑费用标准》和《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标准》。以上定额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政策性调整,则由工程造价部门提出具体执行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工程按月进行进度结算,分包方按照发包方认可的格式,在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一套本月已经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量报表(一式四份,按合同中确定的单价及已完施工图工程量核算并载明分包方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以及构成有权得到款额的详细计算书)以及包括分包方编制的详细月进度报告在内的所有证明文件。并同时提供上月全部工人的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工资发放凭证内容不限,但至少应包括月份、工人姓名、当月工资金额、工人收到工资的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员工签字确认内容。分包方无法提供上月工人发放凭证或仅提供部分工人工资发放凭证的,发包方不予进行当月进度确认及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执行吉林化建人[2020]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见附件1)。该报表应包括下列适用的项目,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发包方根据施工形象进度,按月核定施工进度款并向分包方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时停止支付。工程施工结束,经业主、监理、发包方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包方按照业主、发包方要求的格式,将合格的交工文件等所有资料转交给发包方,分包方在28日内将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交发包方项目部初审,发包方扣除分包方在发包方发生的费用,分包结算书最终经业主、发包方审批后,分包方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预留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公示(需要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公示,留存报纸。)30日后,未发生参建施工人员索要工资的情况时,返还给分包方,否则分包方同意承包方将该笔保证金用于支付分包方拖欠参建施工人员的工资,不足部分,由分包方承担。预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 3 个月内分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否则,视为分包方放弃质保金的返还;20%的预留金预留期间承包方不支付利息。如果上述保证金不足,承包人保留在分包人剩余工程款中扣除的权利和对分包方提起诉讼追索的权利。
如果有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国家审计部门对本工程进行审计,以其审定的金额为准,对于审计调减的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分包方应当返还发包方;如分包商不予返还,则发包方有权依法进行追索。
2.9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4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 级注册建造师(建筑 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证明材料),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序列中 级职称;
3.6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有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程业绩,以提供的承揽合同为准,业绩单个合同价格均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接证书为证);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3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年度至2019年度,如2019年度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审计报告)。
3.8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完整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评标现场核查为准)。
被列入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或者被集团公司取消准入资格的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
3.9外部承包商(投标人)HSE培训要求:外部承包商(投标人)必须取得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包括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参加过培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及时联系招标人组织HSE培训工作,并把取得的培训合格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内。详见附件2“关于认真组织好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
3.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1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25日8:00 至2020年6月30日16:00 (北京时间,下同):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页面)在线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手册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工具中心下载或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的操作指南中下载,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②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招标机构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③在线报名同时,将购买标书工本费的银行回执单及招标公告中的附件《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fuying-hqc@cnpc.com.cn。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3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电汇模式或网上支付模式(个人网银亦可),投标人将现金汇至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
开户行号:105242000024
账户名称: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2200 1616 4380 5500 5677
汇款单备注栏注明:JLHJ-GC-2020-031+投标人名称(如果超字数可以写简称)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保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6日8:30 ,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建议为电汇,由投标人从基本帐户汇出,且在开标前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市江北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42000024
账户名: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200 1616 4380 5500 5677
电汇时备注栏注明:JLHJ-GC-2020-031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并推送到。
7. 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 。
7.2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号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东楼四楼开标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31# 邮编:132021
联系人:付 瑛 电话:0432-6937424915944208837
传真:0432-63973818 电子邮件:fuying-hqc@cnpc.com.cn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0 年6月24日
注: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2.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3.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