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挥调度中心电视墙升级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挥调度中心电视墙升级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挥调度中心电视墙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辽交投建设发〔2019〕13号)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挥调度中心拟对DLP大屏幕显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次电视墙升级改造,采用充分利旧原则,整体内容须包括显示单元硬件升级、智慧大屏控制升级、智慧大屏显示内容升级,要求在显示效果及功能得到大幅提升和充分利旧且不涉及到现场装修的原则下进行。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采购范围是指挥调度中心电视墙进行部分硬件设施更新升级,便于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包括投影机芯、高精密六轴调整机构、机芯转接盘、机芯控制单元、背投箱体结构、反射镜和箱体等相关内容升级采购。
2.3 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10个工作日(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本次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可以是设备的制造商,也可以为设备代理经销商,当供应商为设备的经销商时,必须具有制造商对代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响应的唯一授权。 |
企业业绩 |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内容不少于30块DLP屏拼接单元的大屏幕供货销售业绩。 |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 投影机参数: 显示技术为DLP技术(DMD,12°LVDS),0.67英寸;分辨率为1600×1200(UXGA);投影机亮度为2000ANSI流明;输入同步:水平15K-120KH、垂直25-120Hz;对比度为10000:1(动态)、2000:1(标准)。 光源类型:新型固态激光光源;光源寿命超过60000小时; 端口:输入端口为1路DVI;1路 HDMI 工作条件:电源AC 100-240V(±10%温度:5-35℃ 湿度:20-85%无冷凝) 产品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 |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询比、招标、政府采购等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5 投影机芯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个代理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影机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6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①~⑥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辽宁省大屏幕采购+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采购代理接收本项目报名资料的唯一指定邮箱(lngsjzb_hj@163.com),并电话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④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③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⑤“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⑥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 采购文件售价 6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由供应商单位或其本项目授权代理人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行 号:********4122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辽宁省大屏幕采购文件费)。
4.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评审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转0)
传 真:***-********(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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