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云龙县文化和旅游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龙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系统升级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规定,拟对“云龙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系统升级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1 采购项目名称:云龙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系统升级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要求:云龙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系统升级项目,包含以上系统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 采购预算价: 10.126万元

3. 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的相关规定,保证原有数据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在升级的同时不会损坏数据,准确率达到100%以上,减少数据丢失和数据转换费用成本投入,由原供应商将原系统进行无缝升级。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了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于2020年6月12日9:00组建了由3位专家的3人制论证专家组,并对专家组各成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论证专家组成员如下: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备注

1

杨明光

云龙县发改局

高级工程师

2

尹 艳

云龙县交通运输局

高级工程师

3

陈山碧

云龙县农业农村局

高级农艺师

论证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9:00开始,在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龙分公司进行。论证会议开始前,论证专家经讨论一致推荐杨明光专家组组长。论证专家对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填写了论证意见表,出具了综合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采购单位要求,于2020年6月12日,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云龙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云龙县文化和体育局对项目概况介绍,经质询、答疑和充分讨论,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1、为了统筹县域公共图书资源,提高现有公共文化设施和图书资源利用率,更好满足农村群众读书看报及数字文化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构建以大理州图书馆为中心馆,云龙县县图书馆为总馆,1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88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室为服务点的四级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同时以图书流动服务车为补充,实现图书统一采编、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的目标。到2020年,在全县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均等、便捷、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2、云龙县图书馆自2011年开始使用云南省文化共享工程集中为各区县采购的基于WEB的集群图书馆管理软件,使用该系统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并开展业务工作(采编、流通、典藏、培训、宣传等)。随着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推进,现有系统的功能不能满足新的需求,为保证工作的延续和原系统数据的安全,并拓展新的服务功能,需将原有系统进行升级为总分馆系统,同时扩容服务功能,以加快构建云龙县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原有数据的安全性与完整性,在升级的同时不会损坏数据,准确率达到100%以上,减少数据丢失和数据转换费用成本投入,由原供应商将原系统进行无缝升级。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2.已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了受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的产品(如电子数据库等),需按年支付续订费用,经由采购人确定继续订购的;5.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为确保整个系统的统一性、稳定性,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从北京华夏网信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云龙县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系统升级项目。

4.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单位名称:北京华夏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5号金融外贸大厦614室。

5. 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龙县文化和体育局

联 系 人:旷李?

联系电话:150*****93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云龙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2—*******

云龙县文化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图书馆 旅游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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