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监测项目端口对接的采购公告

国家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监测项目端口对接的采购公告



国家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监测项目端口对接的采购公告


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委托,对国家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监测项目端口对接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2-0062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国家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监测项目端口对接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查看1

(1)项目概况:浑南区代表辽宁省沈阳市承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监测项目工作,为全面完成监测任务,按照工作要求需对辽宁省妇幼信息系统与国家进行端口对接(2)服务内容:分类 功能点 备注开发文件导出功能 孕产妇基本信息   孕产妇首次产检记录 总体评估中增加“五色管理结果” 孕产妇复诊记录 增加“OGTT糖耐量试验” 胎位用先露替代 产妇住院分娩信息 增加“产后24小时出血量” 增加“开奶时间:产后 分钟” 产科并发症按母儿异常情况替代,并增加“产后出血”,住院情况里面增加“围产儿结局:(活产,死胎,死产、死亡:时间年月日时分)” 新生儿出生记录 增加“出生缺陷:无,有(详述)” 增加“Apgar评分:1分钟,5分钟,10分钟” 增加“新生儿并发症:无,有” 儿童28天或满月健康检查 增加“新生儿结局(存活,死亡:原因 ,时间生后天)” 增加“出生缺陷:无,有(详述)” 增加“新生儿患病情况:无,有(详述)” 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1未进行 2均阴性 3甲低 4PKU 5其他)” 产妇产后访视记录 增加“分娩日期”,由分娩记录自动带入增加“出院日期”,由住院记录自动带入 产妇产后42天健康检查信息 增加“分娩日期”,由分娩记录自动带入增加“出院日期”,由住院记录自动带入值域分析 接口规格说明对照 将国家要求与系统内值域做转换五色风险评估 临时用风向评估项目(五色) 页面补充五色评估结果项,直接由产检医生选择测试并验证 开发后经由上传并验证结果  文件生成 每季度生成导出文件发给浑南 按每年4次数据要求从2019.6.1日建册的孕妇信息开始导入数据维护 每季度分析上传后的反馈文件,处理异常记录为再次上传(7) 1、每次上传发现问题记录时需分析并处理后再上传; 2、部分涉及妇幼系统修改; 3、部分涉及后台数据修改,比如环节至下一步,但需要修改前面数据; 4、按每年4次,(3)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4)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系统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 剩余 5%作为质保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6)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合格验收程序:由采购人制定验收报告:由采购人依法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5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215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06月30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320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7月1日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日街银卡东路8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06月30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浑南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320室
项目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传真:23876655
邮箱地址:ycw********@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68
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06-24附件: 定稿-国家孕产妇及新生儿健康监测项目端口对接.pdf

标签: 健康监测 新生 孕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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