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平坝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LED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一期)第3次文件澄清
2020年度平坝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LED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一期)第3次文件澄清
关于“2020年度平坝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LED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一期)”的采购文件修改通知
致各供应商:由安顺市平坝区基层财政管理局委托我公司进行公开采购的“2020年度平坝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LED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一期)”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做如下修改:
(1)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相关资料明细表
付款方式(最终按实际安装量结算):
1、货到安装运行15天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首付50%(验收时需提供成都国家光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符合投标参数且与投标留存样品一致)。
现修改为:付款方式(最终按实际安装量结算):
1、货到安装运行15天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首付50%(验收时需提供具有国家级光伏产品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符合投标参数且与投标留存样品一致)。
(2)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采购要求及货物清单》
连续工作天数 | 道路平均照明亮度≥10LX,每天照明11小时以上,保持连续阴雨天能持续工作10天以上。 |
连续工作天数 | 道路平均照明照度≥10LX,每天照明11小时以上,保持连续阴雨天能持续工作10天以上。 |
(3)原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评标纪律和细则
《附综合评分细则》
①原文件技术部分技术参数(15分)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一一对应制作《技术参数偏离表》,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比较,投标设备全部技术参数指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10分,有一项负偏离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原件不得分),检测报告参数必须大于等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一一对应制作《技术参数偏离表》,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比较,投标设备全部技术参数指标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10分,有一项负偏离的扣 3 分,扣完为止。
注:控制器、灯杆、线材及附件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原件不得分),检测报告参数必须大于等于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
②原文件商务部分检测报告(6分)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的太阳能光伏组件、锂电池、光源部件通过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取得合格检验检测报告(测试报告无效),全部提供的得 6分,少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原件进行审查,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检测报告(6分)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的太阳能光伏组件、锂电池、光源部件通过具有国家级光伏产品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测试报告无效),全部提供的得 6分,少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原件进行审查,不提供不得分。
③原文件商务部分 售后服务(5分)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并符合实际情况的得 5-4 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得3-1分;方案制作较差或没有方案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拟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响应时间进行对比评分,售后服务时间承诺在4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的得3分,承诺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的得2分,承诺在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的得1分。(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信息,所在网点维修人员花名册及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作证不提供不得分)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并符合实际情况的得 3-2 分;售后服务方案一般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得1-0.1分;方案制作较差或没有方案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拟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响应时间进行对比评分,售后服务时间承诺在4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的得2分,承诺在6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的得1分,承诺在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的得0.5分。(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信息,所在网点维修人员花名册及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作证不提供不得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太阳能路灯样品进行评分,未提供样品的按废标处理。
4、安装螺栓:与基础笼相配套,要求采用 M18 号及以上螺栓、强度达到 8.8 级(含 8.8 级)以上,满足的得 2分。
5、LED灯具及光源:根据灯具外形,制作材料及工艺等进行评分2-0.1分。
投标样品(8分)
对投标人提供的太阳能路灯样品进行评分,未提供样品的按废标处理。
4、安装螺栓:与基础笼相配套,要求采用 M18 号及以上螺栓、强度达到 8.8 级(含 8.8 级)以上,满足的得 1分。
5、LED灯具及光源:根据灯具外形,制作材料及工艺等进行评分1-0.1分。
1、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1 分。
2、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分。(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须提供清单目录并标明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的位置和编号。)
注: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现修改为:政 策 功 能(5分)1、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 分。
2、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在标书中一一对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目录号)
注: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四)由于本次修改对投标文件编制造成影响,故本项目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20年06月05日00时00分到2020年06月29日16时00分变更为2020年06月05日00时00分到2020年07月12日16时00分;开标时间由2020年06月30日11时00分变更为2020年07月13日11时00分采购人:安顺市平坝区基层财政管理局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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