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土建、安装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新]海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土建、安装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海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 |
标段编号 | B****************002001 | 标段名称 | 土建、安装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海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
土建、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投资(2020)70号。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招标人为海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代建单位为南通市新沿海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内。
2.1.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973.2万元;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0488.6平方米(2号综合楼楼8915m2,地上四层,地下一层;7号教学楼1527.6m2,地上四层;8号升旗台46m2,地上一层),1、3、4、5、6号楼外立面装饰、屋面维修施工,1号综合楼内装饰、安装、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施工等。
2.1.3合同估算价:4400万元;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07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05月30日。本标段施工工期3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所有工程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整体交付,确保2021年秋季新学期正常投入使用。)
2.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海安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包括新建2号综合楼、7号教学楼、8号升旗台土建、安装施工,1、3、4、5、6号楼门卫室、消防控制室、外立面装饰、屋面维修施工,1号综合楼内装饰、围墙维修刷漆、门卫室、消防控制室内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图纸审查回复单、图纸疑问回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018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019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020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8)其他报名条件::********180*****4001.png">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80*****0002.png">企业资质证书;
********180*****6003.png">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80*****8004.png">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80*****1005.png">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文执行。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6月23日至2020 年7月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评估法,主要内容如下,评标标准和方法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投标报价 (满分94分)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和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系数K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12%、13%、14%、15%、16%、17%、18%、19%、20%;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含规费、税金)为 10万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评标基准价保留四位有效小数。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不参加评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少于3家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7.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1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1.0%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7.3市场动态信用考核(满分5分)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公布2019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海建管(2019) 67号)执行。基本分,按基本信息分40分和综合考核平均分(房建29.06、市政29.10、装修30)分别计分,合计房建69.06分、市政69.10分、装修70分。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企业、未参加本次考核的市内市外建筑业企业信用分,按基本分执行,乘以相应系数后低于基本信用分的,按基本信用分执行。
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一项最高资质(默认为建筑工程)参加信用综合评价以确定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两项资质同级别的乘以0.95,相差一个级别的乘以0.9,相差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乘以0.85计入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要求,调整建筑市场信用分所占比例为2%、3%、4%、5%、6%五个档次,按工程规模大小随机抽取。本工程为中型工程,中型工程取3%、 4%、5%,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抽取的系数乘以企业建筑市场信用分计入投标总分。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 、QQ: ********00。
8.6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经济开发区 代建单位:南通市新沿海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
? 实验小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界墩村25组 地 址:科技研发大厦13楼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编:226600 邮 编:226600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方小林联系人:于旭红联 系 人:杭琴
电 话:137*****498电 话:****-******** 电 话:****-********
2020年 06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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