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红寺堡区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已由红发改发【2020】208号批准,建设资金为本级财政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代理单位为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红寺堡区人民医院院内。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在现有传染病房基础上进行的改扩建工程,现有传染病房建筑面积388.36平方米,在原有传染病房改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588.40平方米,该项目总改扩建面积618.4平方米。建筑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形式,建筑高度单层4.8米。通过改扩建,建成急诊室、病房、检测实验室、医技科室等为一体的独立发热门诊,设计床位数15床。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招标内容详见设备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供货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一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较好信誉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二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此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凡有意投标的企业,请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17:00整(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9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计划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7月14日下午14:30时整,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18号中盐大厦附楼(富安西巷向西100米)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郭南浦路
联系人:王伟 电 话:136*****90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908室
联系人:周孟源 电 话:13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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