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或承诺书。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办公软件开发类)。 注:1、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须提供框架下的订单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否则一律不认可),每个合同或订单只需提供一张发票,发票金额可以小于合同或者订单金额。 2、合同签订时间:普通合同以合同大签页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项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产品的投标/应答资格的; 6、不同投标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标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标段或标包)的投标/应答;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应答的情形; 8、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应答的情形: 9、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投标/应答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