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宁夏电建三峡新能源湖南洪塘营一期风电场35kV开关柜预制舱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设备类】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宁夏电建三峡新能源湖南洪塘营一期风电场35kV开关柜预制舱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8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三峡新能源湖南道县洪塘营一期风电场(50MW)工程
35kV开关柜预制舱
竞标文件
招 标 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六月
宁夏银川市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十、监督机构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8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湖南道县洪塘营一期风电场(50MW)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35kV开关柜预制舱设备进行公开竞标,招标人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 | 项目名称:三峡新能源湖南道县洪塘营一期风电场(50MW)工程项目 |
2 |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道县洪塘营乡东南部 |
3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4 | 招标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
5 |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备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踏勘为准。 |
6 | 数量及质量要求: 35kV开关柜预制舱1套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当地供电部门要求,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图纸、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
7 |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到货日期:2020年9月20日 |
2.2招标范围:
预制舱式模块化变电站将35kV开关柜预制舱化,应实现工厂预制和生产,根据各功能单元特点,将整站分为:35kV开关柜预制舱模块、登舱梯及附属围栏、扶手、舱顶生活水箱等配套附件。
本项目预装式变电站总体供货范围包含:35kV开关柜、35kV开关柜舱体、舱体内配套视频监控和火灾报警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附件等。投标方负责完成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工厂模块化集成、场外运输(设备生产地至安装现场)及运输保险、舱内设备及附属设备安装、内部接线、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35kV开关柜预制舱模块 | 套 | 1 | 含舱内设备 |
2 | 登舱梯及附属围栏、扶手、舱顶生活水箱等配套附件 | 套 | 1 | 配套 |
注:舱体颜色和样式需经招标方认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中国电建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4、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内的销售业绩清单,并提供至少5项同类产品(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货合同复印件;非预制舱式升压站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招标谈判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成为会员(附会员注册申报流程),并进行网上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19年6月24日-2020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购买方式
1、网站注册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注册时须按要求上传公司资料文件(后附会员注册申报流程)。
2、费用支付
已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的会员单位,办理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300元(只提供收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标书费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应以单位名义汇款,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受理,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的名称。
标书费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名称: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农行银川市兴庆支行
账号:2912500104001515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09:00地点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
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9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递交至开标现场,并以视频连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必须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授权发布。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709室
邮编: 75000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子伟
联系电话:0951-4934039 18195104015
十、监督机构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工会
监督电话:0951-49341924934036
招标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 联系人:陈子伟 电话:0951-4934039 18195104015 |
2 | 项目名称 | 三峡新能源湖南道县洪塘营一期风电场(50MW)工程项目 |
3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道县洪塘营乡东南部 |
4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5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6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预装式变电站总体供货范围包含:35kV开关柜、35kV开关柜舱体、舱体内配套视频监控和火灾报警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附件等。投标方负责完成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工厂模块化集成、场外运输(设备生产地至安装现场)及运输保险、舱内设备及附属设备安装、内部接线、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 |
7 | 交货工期 | 2020年9月20日 |
8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
9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中国电建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4、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招标谈判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备注: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
14 |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
15 | 分包 | 不允许 |
16 | 偏离 | 不允许 |
17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17.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
17.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7月9日上午9:00(暂定) |
17.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 投标人每次接到澄清回复文件当天确认 |
17.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 投标人每次接到澄清回复文件当天确认 |
18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19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及公布时间 | 无 |
2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天。 |
2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以其他公司名义代汇)。电汇信息备注:道县项目预制仓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名称: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农行银川市兴庆支行 账号:29125001040015156 3、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
2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 |
2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 5 年 |
2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 |
2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装订,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
27 | 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 (请严格按此要求封装) | 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标书费电汇底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单独封装; 商务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技术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与书面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可编辑WORD或EXCEL格式 备注:以上部分一起封装 |
28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 招标人名称: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29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 |
30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31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32 | 开标程序 |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五条 |
3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招标人将按照有关制度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 |
3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推荐不超过3家的中标候选人 |
35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
36 | 履约担保 |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金额10%为履约保证金 |
3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报价,不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工程量进行报价的,视情况将予以拒绝。 2.税金,设备采购增值税税率13%。 3.招标人提供的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图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采购设备范围进行优化布局,推荐优化后总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最终总平面布置方式由设计单位确定,中标人不得因升压站总平面调整提出调增费用要求。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采购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7)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电力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不组织踏勘现场
建议投标人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部分);
(7)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若招标文件中不同章节对同一内容叙述有差异的,性能、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公布。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2.4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招标人将不予解答。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招标人有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项目法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此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技术规范书相应文件
(3)技术方案
(4)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5)售后服务
(6)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3.2 投标报价3.2.1设备报价
3.2.1.1投标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也应用人民币报出。
3.2.1.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13%。
3.2.1.3 分包、外购(如有)部件应按国产、合资、进口(除技术规范书中明确指出的以外)分别报价(各三家),按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计入总价(如技术规范书无要求,应以最高价计入总价),外协单位的书面报价单作为投标报价的附件(正本要求红章,副本可复印,可用传真件),投标人可按自己成本或相关规定加价配套费。分包、外构(如有)部件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自行采购,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2.1.4 由于设计深度的限制,技术参数将来可能有一定的变化,要求投标人承诺不因技术参数变化影响设备价格、资料提交及交货的进度。
3.2.1.5 预中标单位应在技术协议书签订1-2周内提供供设计用的图纸资料(设计急需的资料要求投标人按设计单位要求及时提供),如果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将取消预中标资格。
3.2.1.6 对于耗钢量较大的设备应提供部件(钢结构等)、套设备重量。
3.2.1.7 外购件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3.2.1.8 投标人应对投标范围内的所有系统及设备详细分项报价,招标人保留自行采购某些系统或设备的权利。
3.2.1.9 投标人的报价为运抵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舱内设备及附属设备安装、内部接线、配合调试后的闭口价,
3.2.1.10 投标人的报价为运抵项目现场的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设备交货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当需方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交货期或因政府审批原因变更工程进度时,价格不变。当后续设计与原方案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格、设备性能、交货期不变。
3.2.1.11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大写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
3.2.1.12 若在投标报价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2.1.13 投标报价应注明报价有效期,此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3.2.1.14 报价中包括设备性能验收试验(含现场试验)、设计联络会会议费用。
3.2.1.15 要求投标人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严格细致地分项报价,招标人保留分部分、或分系统授标的权利,即将一个标段的设备分部分或分系统授予两个投标人。
3.2.1.16 分包、外购部件和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三家及以上名牌生产厂家备选(技术规范书有具体要求的以技术规范书为准),报价时以三家中的最高价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签订技术协议时在多个推荐厂商中选定其中一家,作为分包、外购部件和设备供货商。
3.2.2 本次招标不设有招标控制价。
3.2.3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在合同谈判时,预中标供应商不履行投标承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资格声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业绩汇总表,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3.5.4 “试验检验”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与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7本次投标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数量及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与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可编辑的Word“*.doc”、“*.docx”或Excel“*.xls”、“*.xlsx”。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纸质投标文件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电子版投标文件包装在投标文件正本封包内。
4.1.2纸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招标人代表(单位,职务,姓名);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招标分标情况和参加投标的单位情况;
(4)招标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A、请参加投标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标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标,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标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标:按照签到顺序,采用“一对一”的开标方式,开标后投标人均有一次澄清报价。开标过程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E、开标完毕,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同时请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及以上单数。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程序及内容6.4.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6.4.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要求。
6.4.1.2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及报价组成表有计算或汇总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3)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6.4.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投标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6.4.1.4投标文件澄清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发出。
(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6.4.2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与打分排序。
6.4.3评标结果
6.4.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入围供应商,具体的入围供应商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结果,视情况选择投标人进行考察。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如果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给定的地点和期限日期前往合同谈判或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招标人将授予排序中的下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合同条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谈判与授予合同
7.6.1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及其评审结果,选择对本项目认识充分、全面,方案较好,价格合理的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
7.6.2 如果双方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招标人将确定其中标,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除通知结果以外,招标人没有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7.6.3 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后向招标人提交由五大银行之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或招标人同意的其他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分支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保函金额规定为合同总金额10%)(适用于有预付款)。履约保函的格式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为取得履约保函所需的费用均中标人自理。逾期或未办妥履约保函,则该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不再招标开标后投标人少于3家,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当投标人只有1家,可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法务部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监督电话:0951-4934088493403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审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招标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招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招标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招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招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招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招标总报价为准,改正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招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招标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招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招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招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招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招标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招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招标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招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招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招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招标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招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招标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招标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招标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招标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招标响应文件澄清
2.1招标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招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招标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招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招标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招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招标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招标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招标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招标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招标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招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招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招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招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对招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招标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技术部分权重为40%,商务部分权重为10%,评审价格评分权重为50%。招标响应人的最终综合得分为考虑技术、商务、价格权重后的综合得分。
招标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50%+商务部分得分*10%+技术部分得分*40%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招标响应文件被“否决招标”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六、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本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交招标人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也不对未中标原因进行解释。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0分 权重50%)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评标价 | 100 | 一、评标基准价确定: 以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价的85%为评标基准价。 二、得分: 1、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得分小数位保留2位,之后一位四舍五入。 2、偏差率等于零得100分,其他区间基于100分进行扣分。 3、偏差率大于0%时,每高于1%扣1.5分,扣至50分。 4、偏差率小于0%时,每低1%扣0.5分,扣至50分。 备注:本次评标办法为直线插值法。 |
合计 | 100 |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满分100分 权重10%)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一 | 招标文件完整性、响应性 | 15 | 对招标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招标保证金完整性、招标有效期、法人授权书及文件签署情况、评标因数简述表的概述、招标书的完整、规范及可信性、是否完全响应合同条款(付款条件、履约保函、违约赔偿金、其他差异)】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5分。 |
二 | 生产能力、供货周期及销售业绩 | 15 | 对招标人生产能力、排产情况、供货周期、生产组织保证措施、资金保证措施及近3年招标设备销售业绩(已成功运行的同类型)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5分。 |
三 | 财务状况及招标人银行资信 | 10 | 对招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状况(主要对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审计报告等)、企业资产负债率、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经济行为起诉情况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3分。 |
四 | 商务部分偏差 | 10 | 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五 | 售后服务及用户综合评价 | 10 |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用户综合评价(已完工程业主对质量、安全配合等)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六 | 招标报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 15 | 根据招标报价表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5分。 |
七 | 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 | 10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使用寿命及质量保证期限进行评价,最优得满分,最低得0分。 |
八 | 企业资质 | 15 | 根据横向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时间、年检章要求清晰可见)、一般纳税人证明、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书、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其认证证明比较综合评审,最优得满分,未提供得0分。 |
合计 | 100 |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0分 权重40%)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投标人技术资质(包括外协人) | 5 | 最优得满分,以0.5分为级差,最低2分。 | |
2 | 技术方案 | 制作方案 | 5 | 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和技术要求、方案合理且最优得满分,根据投标商的差异进行评分,以0.5分级差,最低得2分。 |
材料、附件的选用 | 5 | 所使用材料的材质、性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最优得满分,以0.5分级差,最低得2分。 | ||
加工制造水平 | 3 | 对工厂制造装备与能力及加工工艺方案的先进性和成熟性及采用标准、制造工艺的详细工艺流程进行评价,以0.5分级差,最低得1分。 | ||
供货范围 | 2 | 对供货范围、工作进度计划及生产进度(交货进度)进行评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不满足得0分。 | ||
3 | 性能参数 | 30 | 根据投标方案技术参数(电气参数、损耗等)的优越性进行评分,最优得满分,以2分为级差,最低得15分。 | |
4 | 元器件及主要材料 | 20 | 对主要材料情况(铜材、铁芯等)进行评分,最优得10分,以1分为级差,最低得5分。 | |
5 | 试验、检验 | 10 | 主要考核投标人的试验设备、检验手段等。最优者得10分;较优者得8分;一般者得6分。 | |
6 | 技术服务 | 10 | 考核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方案的优越性,最优者得5分;较优者得4分;一般者得2分; | |
7 | 供货保障、运输方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 10 | 对设备运输方案、供货保障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分,最优者得10分;较优者得8分;一般者得6分。 | |
合计 | 100 |
1
第四章合同及附件买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方与供应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三峡新能源湖南道县洪塘营一期风电场(50MW)工程项目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招标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三峡新能源湖南道县洪塘营一期风电场(50MW)工程项目
1.2 工程地点:
2.货物及数量
2.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合同附表。
2.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2.4 第 2.2 款附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设备需用量,以甲方、乙方、(如有工程监理、工程业主)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质量要求
3.1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设备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最新标准。
3.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图纸的要求,二次设计后的图纸及供货数量需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3.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4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技术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的货物均应为完整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的、可靠的,功能符合该货物的要求,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均为原厂产品。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3.5设备须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当地电网电站并网服务指南中要求的所有设备技术参数;提供指南中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配合完成并网及验收相关工作(不仅限于技术协议书内要求范围)。
3.6中标通知书、技术协议确认后5天内提供设备技术资料、图纸。
3.7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和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4.质量保证期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2年。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
4.2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2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3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4.4 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有偿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
4.5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及买方向业主、监理报验的材质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5.价格
5.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5.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合同附表 。
5.3 合同总金额:暂估总价 元(大写: 元整)不含税总价 元,税费元。
5.4 合同固定总价包括:
5.4.1 本次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局限于35kV开关柜、35kV开关柜舱体、舱体内配套视频监控和火灾报警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附件等。投标方负责完成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工厂模块化集成、场外运输(设备生产地至安装现场)及运输保险、舱内设备及附属设备安装、内部接线、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
本次供货范围为本项目110kV升压站主要设备,包括并不限于招标人为达到三峡集团,当地电网公司要求新增设备费用风险,本设备报价为固定价格,不因设备、材料增加而调整价格,具体设备详见技术规范。
5.4.2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还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5.5合同价格调整条件及相关说明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风险,固定总价不予调整。
5.6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6支付(以银行电子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6.1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2付款比例:
6.2.1到货款: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在设备质量检验合格后,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0%)提供给甲方,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60%的到货款。
6.2.2 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2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6.2.3 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2)或乙方提供给甲方合同总价10%的2年质保期银行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后(格式见附件2),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货款。
6.3若遇业主工程款支付延迟,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延期利息。
7供货时间 7.1 乙方应 在2020年9月20日前 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
7.2 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8交货地点 8.1 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货至 项目安装现场或甲方指定点。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尚未开箱的清点箱件数),由甲方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此收条不作为验收、结算依据)后,由乙方填署《工程物资采购供应验收合格清单》(附件)并提供随件(机)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方、乙方、(如有工程监理、业主)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四(/双)方人员共同在该表上签署日期及姓名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8.2现场交接试验,按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执行。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8.3 交货时甲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9供货方式
9.1 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2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9.2 除 9.1 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3)并收取此部分实际费用的4%的服务费用。
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9.4 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暂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9.5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6 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9.7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配合装卸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9.8 乙方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9.9 乙方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要求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10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11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0 双方负责代表
10.1 甲方指定联系电话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须将货物运至工地交甲方现场代表签收确认方为有效。
10.2 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乙方代表与承包人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
10.3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11 包装 (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11.1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因产品是现场安装,必须在包装上明确货号(根据不同的设备分别包装,包装物注明规格、型号及使用部位),包装物不回收。
11.2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1.3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4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12 检验
12.1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12.2 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合同第3条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如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买方有权要求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12.3现场交接试验:由买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对货物进行交接验收,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2.4 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3 权利瑕疵担保
13.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3.2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4 保险(选择适用)
14.1 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14.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5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5.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5.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15.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5.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5.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5.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5.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6违约
16.1 逾期违约: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16.1.1支付误期违约金: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按日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6.1.2 支付技术服务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需提供技术服务时间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违约金比例为:每推迟 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按日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并承担因推迟技术服务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16.1.3终止合同: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或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10天)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退货给乙方,乙方承担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同时承担因此造成的误工费、退运费。
16.2 质量违约: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达标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合同金额(含增值税)5%的违约金索赔/退货,由此产生的检验费、误工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16.3发票违约: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乙方提供的发票经税务部门检查为假发票,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发票并为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
17 缺陷索赔
17.1 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17.2 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7.2.1 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等。
17.2.2 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7.2.3 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7.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8 日内乙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7.4在设备24小时带电满负荷运行180天内,设备元器件损毁或损坏,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则按甲方实际采购成本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18 合同变更
18.1 甲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8.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9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0 不可抗力
20.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20.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10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1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银川市兴庆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22.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
22.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22.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除合同本身以外,第 22.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3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4 其他约定事项:
24.1 特别约定事项:无
24.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4.3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4.4本合同一式陆 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
24.5 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 | 卖方 | ||
名 称: |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 名 称: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 通讯地址: | |
开户行: | 农行银川兴庆支行 | 开户行: | |
帐号: | 29101001040012037 | 帐号: | |
税号: | 91640000227684750R | 税号: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
1
附件一: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业务。同时也要求有意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的每一个供应商、制造商、承包商和分包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在申请或响应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邀标,提交投标书时确认始终遵守如下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书、邀标文件、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所涉及国家(地区)适用的反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法。
二、遵守商业道德
严格遵守公平、诚实、正直的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
1.公平贸易惯例。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进行串通投标、价格歧视、不正当竞争、共谋垄断或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
2.人际关系和沟通。供应商及其代表在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现有或拟议的业务关系中,应避免人际关系、交流沟通中出现以下不道德行为。
不得怂恿、利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现任及前任雇员披露或提供其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的任何商业秘密、专有或其他受限信息,以获得商业利益或使任何第三方受益为目的,影响或损害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现有或拟议商业交易。
不得雇佣、聘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现任雇员及其子女或亲友,获得其服务或允许其收购供应商的任何所有者权益。不得雇佣、聘用自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离职两年内的前任雇员。
3.贿赂和回扣。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雇员支付、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资产、服务、特权和利益等形式的贿赂及回扣。
4.礼品和款待。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给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雇员礼品、小费或提供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和观光旅游活动。符合商业惯例的礼节性小礼品除外,如价值较低的印有供应商logo的办公用品、茶杯等。
三、监督与处罚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上述行为准则,并确保参与或支持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作、合同、协议的所有雇员知晓并遵守本准则,对其行为负责。
2.供应商应定期进行本准则执行情况的内部检查和审计,保留好内部审查记录,并根据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这些证据。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现场设施检查、问卷调查、审查公开信息或其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考核,以确保符合本行为准则及适用要求。基于考核结果,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保留取消任何潜在的供应商的资格或者终止与违反本行为准则的现有供应商的任何关系的权利,或用于限制供应商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3.本准则的实施是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双方的共同责任。供应商应在获悉任何实际或潜在违反本行为准则的行为后及时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纪委报告,并提出纠正和补救计划,配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询问或调查。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纪委邮箱:nxdjjcb@126.com 电话:0951-4934192 0951-4934087。
四、签署和提交
本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提交投标书时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中标,将作为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协议的一部分)。
本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在此确认并同意,严格遵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并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所有雇员、代表在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书以及履行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时知晓并遵守上述准则。
签署单位:(公章)
授权签署人姓名: 签名:
职位: 日期:
附件二:供货范围
1、供货范围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制造厂 | 产地 |
2、主要外购元器件清单(单台量)
序号 | 设备或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台)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3、必需的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注:应提供专用工器具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4、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卖方提供满足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所需随机备品备件,不限于以下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注:随机备品备件归买方所有,不得等同于质保期内所需备件
附件三
质量保函
编号:
致:
鉴于******(下称“卖方”)与贵方于 2018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下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卖方需向贵方提交质量保函。
根据保函申请人 ****** 的申请,我行(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 人民币(币种)(大写)的质量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且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付款。索赔文件约定如下: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函编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卖方未履行合同约定;
(2)卖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在合同保质期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2.本保函正本原件。
3.为确保索赔文件的真实性,索赔文件须经受益人开户行确认签字、盖章真实、有效并经其于本保函失效前送达至保证人,寄送地址为。
二、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担保金额将随着卖方的履约或保证人的赔付而相应递减。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于 年月日失效。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保证人,但无论是否退回,本保函均自失效日起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保证人对收到的任何索赔请求均不承担付款责任。
六、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
目录
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三、技术方案
四、工厂检验项目及标准
五、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六、售后服务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1
开标一览表工程名称:三峡新能源湖南道县洪塘营一期风电场(50MW)工程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质保期 | 付款方式 | 备注 |
1 | 35kV开关柜预制舱 | 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 含舱内设备,登舱梯及附属围栏、扶手、舱顶生活水箱等配套附件。 |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 日
1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并承诺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供应的服务投标总价为--______[人民币,大写投标总价],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本投标单价固定不变。
2.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货物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货物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天。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 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凭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
投标人银行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真 | 网 址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后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后应附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同类型设备业绩请排列在前面。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应附: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近3年内有无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如无请注明无;如有请按年序例出案(事)由、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结果,并附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法律文书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
五、报价表1、要求
1.1 投标人报价表中的设备分项内容和序号必须与供货范围中分项内容和序号相一致。
1.2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如果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与总额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格中体现。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进口部件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设备分项价格表格备注栏中,不能出现“免费”。
1.5 每项国内外购部件以及每项进口部件应含在报价总表中。
1.6 投标人推荐的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价格表(提供至少三个厂家价格),进口部件价格表(按招标人开列的部件报价,但投标人可不限于此),投标人应以该两表中外购部件或进口部件的最高价进入投标总价,并在备注中注明,但最终选择权在招标人。
1.7 投标人为投标设备而投入的前期费用、设计费用、培训费用、为需方提供技术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和技术资料费用等应包含分项报价中。
1.8 投标报价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1.9 报价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日期。
1.10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包括推荐备品备件。推荐备品备件是指供方推荐的满足合同设备从设备投运到第一次大修(包括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1.11分项报价电子版必须使用可编辑的文档格式,按照规范要求逐项报价(根据经验增加的列在最后);
1.12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但技术规范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投标人须承诺报价中已包含。
1.13备注:
1.13.1辅机设备中的主要配套设备必须提供3家以上厂商供业主确认,并单独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报价。
1.13.2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1
5.1 报价汇总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生产厂家 | 备注 |
一 | 设备费 | |||||||
1 | 35kV开关柜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面 | 1 | 舱内所有设备 | |||
2 | 35kV开关柜预制舱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箱体尺寸按不小于:26.4(长)×6.3(宽)×3.4m(高) | |||
3 | 登舱梯及附属围栏、扶手、舱顶生活水箱等配套附件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配套 | |||
二 | 备件及专用工具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套 | 1 | ||||
三 | 技术服务费 | 套 | 1 | |||||
四 | 运杂费及保险费 | 套 | 1 | |||||
五 | 其他 | 套 | 1 | |||||
合计 |
1、报价要求:本次招标范围为35kV开关柜、35kV开关柜舱体、舱体内配套视频监控和火灾报警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附件等。投标方负责完成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工厂模块化集成、场外运输(设备生产地至安装现场)及运输保险、舱内设备及附属设备安装、内部接线、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交货要求: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提供给甲方。
3、支付:(以银行电子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3.1到货款: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在设备质量检验合格后,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0%)提供给甲方,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60%的到货款。
3.2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2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3.3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2)或乙方提供给甲方合同总价10%的2年质保期银行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后(格式见附件2),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货款。
3.4业主工程款支付延迟,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延期利息。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5、交货日期:2020年9月20日。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5.2分项报价表
5.2.1设备费
5.2.1.135KV高压开关柜
序号 | 开关柜型式 | 内部设备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生产厂家 |
1 | 主变进线柜 | 40.5kV 2500A 31.5kA(4s) 80kA 真空断路器 40.5kV 2500A 31.5kA(4s) 80kA配弹簧机构 电流互感器 2000/5A 5P30/5P30/5P30/5P30/0.5 30VA 3台 2000/5A 0.2S 15VA 3台 智能操控装置1套 荧光光纤测温装置1套 铜排2(TMY-100X10) 除湿设备 1套 | 面 | 1 | |||
2 | 主变进线柜 |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 真空断路器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配弹簧机构 电流互感器600/5A 5P30/5P30/5P30/5P30/0.5 30VA 3台 400/5A 0.2S 15VA 3台 零序CT:φ200 100/5A 15VA 智能操控装置1套 荧光光纤测温装置1套 铜排2(TMY-80X10) 除湿设备 1套 | 面 | 1 | |||
3 | 出线柜 |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 真空断路器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配弹簧机构 电流互感器 600/5A 5P30/5P30/5P30/0.5S/0.2S,30/30/30/30/15VA3台 接地开关 40.5kV31.5kA(4s) 80kA 1组 避雷器 3台 零序CT:φ200 100/5A15VA 智能操控装置 1套 荧光光纤测温装置1套 铜排TMY-80×10 除湿设备 1套 | 面 | 4 | |||
4 | 接地兼站变电源柜 |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 真空断路器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配弹簧机构 电流互感器 测量级:50/5A 0.5/0.2S 30/15VA 3台 保护级: 600/5A 5P30/5P30 30VA 3台 100/5A 5P30 30VA 3台 接地开关 40.5kV31.5kA(4s) 80kA 1组 避雷器 3台 零序CT:φ200 100/5A10VA 智能操控装置1套 荧光光纤测温装置1套 铜排TMY-80×10 除湿设备 1套 | 面 | 1 | |||
5 | 电压互感器柜 | 隔离小车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 电压互感器 0.2/0.5(3P)/3P/3P 30/30/50/75VA 3只 熔断器:40.5kV,31.5kA0.5A3只 一次消谐器 1套 二次消谐装置 1套 智能操控装置 1套 避雷器 3台 荧光光纤测温装置1套 铜排TMY-80×10 除湿设备 1套 | 面 | 2 | |||
6 | 储能系统柜 |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 SF6断路器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配弹簧机构 1台 电流互感器600/5A 5P30/5P30/5P30/5P30 30VA 3台 测量级:200/5A 0.5 30VA 3台 计量级:200/5A 0.2S 15VA 3台 接地开关 40.5kV31.5kA(4s)80kA 1组 避雷器 3台 零序CT:φ200 100/5A15VA 智能操控装置1套 荧光光纤测温装置1套 铜排TMY-80×10 除湿设备 1套 | 面 | 1 | |||
7 | 滤波支路(电容器)柜 |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 SF6断路器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配弹簧机构 1台 电流互感器 600/5A 5P30/5P30/5P30 30VA3台 200/5A 0.5/0.2S 30/15VA 3台 接地开关 40.5kV31.5kA(4s)80kA 1组 避雷器 3台 零序CT:φ20015VA2个 智能操控装置1套 荧光光纤测温装置1套 铜排TMY-80×10 除湿设备 1套 | 面 | 1 | |||
8 | 分段柜 |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 真空断路器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配弹簧机构 电流互感器 1000/5A 5P30/5P30/5P30/0.5/0.2S 30/30/30/30/15VA3台 智能操控装置1套 荧光光纤测温装置1套 铜排TMY-80×10 除湿设备 1套 | 面 | 1 | |||
9 | 计量柜 | 隔离小车 40.5kV 1250A 31.5kA(4s) 80kA 电压互感器 0.2 10VA 3只 熔断器:40.5kV,31.5kA0.5A3只 电流互感器 1000/5A 0.2S 15VA 3台 一次消谐器 1套 智能操控装置 1套 荧光光纤测温装置1套 铜排TMY-80×10 除湿设备 1套 | 面 | 1 | |||
10 | 主母线 | 40.5kV31.5kA(4s)80kA,2(TMY-100X10)/ TMY-100X10/ TMY-80X10 | 米 | 按需 | 材料为铜,具体数量由厂家提供。 | ||
11 | SF6气体在线监测装置 | 含监测装置、探头、线缆等设备 | 套 | 1 | |||
12 | 全绝缘铜管母线 | 40.5kV2500A31.5kA(4s)80kA, 含母线、绝缘子、金具、终端、接头、避雷器(含在线监测仪)等设备配件,另附绝缘管型母线的支吊架 | 米 | 45 | 已折合成单相;预估量,数量以现场实测为准。 | ||
13 | 接地小车 | 台 | 1 |
注:1.35kv充气柜内ct、避雷器、pt安装,以及35kv充气柜侧电缆头制作以及与35kv充气柜连接,并提供避雷器试验所需要的试验锥。
2.35kV开关柜预制舱,其内部设备与舱体必须是一体化装置,必须在工厂内完成整个预制舱的生产、配线及调试工作。
3.各模块必须在工厂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并运输到现场,现场除对模块进行固定并完成模块之间的连接以外,不得有其他安装工作,不允许将模块内的设备拆开到现场安装。
序号 | 设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生产厂家 | 说明 |
1 | 室内智能小球 | 球机,红外 | 套 | 2 | ||||
2 | 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 | 只 | 3 | |||||
3 | 探测器底座 | 只 | 3 | |||||
4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只 | 2 | |||||
5 | 火灾声光警报器 | 只 | 2 | |||||
6 | 箱体门禁 | 套 | 2 | 每套包含刷卡加密码门禁控制器1台,门锁1把,开门按钮1个,门磁传感器1个,以太网输出 | ||||
7 | 温湿度传感器 | 个 | 6 | 485输出 | ||||
8 | 空调 | 台 | 2 | |||||
9 | 水浸传感器 | 个 | 2 | |||||
10 | 环境监控模块 | 台 | 1 | |||||
注:以上配置仅供参考,具体配置根据国家相关规程规范及运行单位要求为准。 |
1
5.2.4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序号 | 名 称 | 项目单位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指示灯 | 只 | 10 | ||||
2 | 分闸线圈 | 只 | 10 | ||||
3 | 合闸线圈 | 只 | 2 | ||||
4 | 操作手柄 | 个 | 4 | ||||
5 | 除湿设备 | 套 | 1 | ||||
6 | 钥匙 | 把 | 10 |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制造商 |
1 | |||||
2 | |||||
3 | |||||
4 |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招标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进行响应、编制。
三、技术方案投标人应提供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对应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以便能够与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进行完整和确实的比较。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招标人同意,入围后设备的设计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数据进行。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至每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间隔。具体时间由投标人填报,且不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迟交货期。
最迟交货期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最迟交货期 |
1. 2. |
投标人应参照以上最迟交货期填写以下表格:
1.1 设备交货进度表如下:
1.2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专用工具 | 交货时间 | 备注 |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
1.3 推荐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1 | ||||||||
2 |
1.4 进口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发运地点 | 设备 | 设备 | ||||
数量 | 重量 | 交货时间 | 重量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1 | ||||||||
2 |
请详细提供设备在质保期及运行期间的服务范围、责任及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第六章技术规范、图纸详见技术规范及图纸。
1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