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宁夏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宁夏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自筹。本项目已具备ETC专用设备RSU/OBU测试的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开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ETC专用设备入网测试的RSU/OBU生产厂商。

1.项目概况与建设范围
京藏高速公路沙湖(沙湖收费站分为主、次站)等21个收费站改造建设44条ETC车道,每站设1入1出2条ETC车道。预计测试时间: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6月2日。

2.测试资格要求
2.1本次测试要求参与测试的单位为ETC专用设备RSU/OBU的生产厂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RSU/OBU产品具有相关认证和资质证书,通过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物理层、协议和互操作等测试,并附相关检测报告。
2.2生产厂商信誉和服务良好,近三年在公路ETC工程中,OBU销售业绩不低于5万台、RSU销售业绩不低于100台,并附相关业绩证明。
2.3所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没有缩放、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2.4 本次测试只接受RSU/OBU生产厂商,不接受联合体。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测试,否则均不接受参加测试。

3.测试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测试者,请于 2012年 4月18日至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符合测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测试文件。
3.2测试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内容及装订顺序:(1)参测申请书(可选择RSU/OBU一项或两项参测);(2)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参测设备名称、型号、技术指标、说明书;(4)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5)资质证书复印件、生产能力说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6)参测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3.3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3.4经审核符合测试资格要求的报名人,需在正式测试前提供一定数量的RSU/OBU的抽样检测样本,具体要求及数量见测试文件。

4.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宁夏公路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西配楼243室)
邮 编: 750011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9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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