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安局关于无人机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关于无人机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就金华市公安局关于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照财政部74号令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各标段邀请4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TY2020-HW108-ZFCG1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1

无人机等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1批

53.16

五、本项目竞谈人采用专家及采购人推荐的方式,合格被邀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及被推荐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发售时间:2020年 6月 28日至2020年 7月 1日(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

七、被推荐供应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竞供应商应于2020年 7月 2日14:00时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争性谈判将于2020年 7月 2日14:00时在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5室),被邀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授权代表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疫情防控期间只许1人出席,并配戴口罩等疫情防护措施及金华健康绿码通过)。

十、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一、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金华市公安局 联系人:徐亮联系电话:137*****138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夏翰宇

联系电话:****-******** 传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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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无人机 公安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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