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前路(集美北大道—海翔大道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灌前路(集美北大道—海翔大道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象屿港湾施招字2012(01)号

灌前路(集美北大道—海翔大道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前路(集美北大道—海翔大道段)道路工程 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以 厦发改投资[2011]42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集美区灌口镇。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2年4月。

2.3 招标项目类型:市政道路。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灌前路(集美北大道~海翔大道)北接灌口工业区,南接海翔大道,设计范围道路总长度1.64公里,道路全线共设置分离式立交桥两座(集美北大道2×16米预应力砼空心板梁跨线桥、前场一路4×22米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跨线桥),一座人行地下通道(1-5.0净宽×2.8净高钢筋混凝土箱形框架)。道路为城市Ⅰ级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h,灌前路主线红线宽度43米。

2.5 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8000万元。

2.6计划工期:30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无 (类似项目描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 11:30 时,下午2:30至 5:00 时,在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仍可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15D)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1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五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7.1 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捌拾万人民币(¥ 800000)。

7.2 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厦门象屿保税区国际航运中心E座8楼

邮 编: 361006

联 系 人: 叶俊斌

电 话: ****-*******159*****113

传 真: *******

电子邮箱:xiangygw@cztb.xm.fj.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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