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B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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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东片区B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东片区B2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项目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已由关于开展容东片区B组团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 雄改发(前期)【2019】62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地块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规划范围东至N17、N18,西至N3,南至E2,北至S333。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84800平方米,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72575平方米(刚性规划条件)。

2.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8.03亿元(不含土地及财务费用)。

2.4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主要为项目提供设计服务、项目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2.4.1设计部分: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容东片区B2组团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的建筑、结构、设备、电气、水暖、场区、精装修、景观、幕墙、门窗、泛光照明(亮化)、交通、市政、标识、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防、5G等的美化风貌设计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负责BIM设计咨询及审查(含a.实施设计、施工阶段(含构件加工)应用;b.实施构件信息模型用于工厂预制生产;c.实施建设基于BIM的运营管理系统)、绿建设计及咨询(居住建筑设计达到二星标准、公共建筑设计达到三星标准)、预制装配式设计、智能化设计。设计单位还应负责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后续施工、货物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基础试桩的设计,配合基坑继续开挖的勘察和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不包含前期已开挖土护降工程)。

2.4.2项目管理部分:项目管理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可研编制及报批的管理、勘察及设计管理、项目前期报规报建管理、建设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3运营管理服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商业策划、招商招租、物业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

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其中设计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具体节点日期见招标文件。

项目管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整体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中标人有义务负责配合本项目的审计和决算工作直至项目的审计决算结束。

安置房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至安置房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依法由业委会和委托人大会另行选择和确定物业服务机构止。

运营管理服务期为十一年,开始服务的时间为竣工验收前6个月,试运营期为自项目交付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因拖欠工人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为准);

(16)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①项目开发业绩

投标人近10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一行政区域内,具有累计已完成或已签约正在实施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万平方米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3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

②项目运营管理服务业绩

投标人近10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一行政区域内,具有累计运营的建筑面积不小于4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同一住宅小区只计算一次,不累计计算,近10年内具有项目运营记录即可);

③设计项目业绩

5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并完成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且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或勘察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类型合同中包含设计任务的合同,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建筑面积或合同额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3)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①近10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累计已完成或已签约正在实施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设计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6)运营管理负责人要求:

10年(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累计运营的建筑面积不小于4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负责人业绩(同一住宅小区只计算一次,不累计计算,近10年内具有项目运营记录即可)

(7)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8)信誉要求:/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不应超过三家,均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1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负责提供项目管理及运营管理服务,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和专项资格要求中项目开发业绩及项目运营管理服务业绩;

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运营管理负责人。

联合体其他成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负责提供设计服务,均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均具备专项资格要求中设计项目业绩;

③其中一方委派设计负责人。

10)其他要求:上述(3)、(4)、(5)、(6)中所要求的各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

说明:

1.投标人及其下属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穿透比例不低于51%)的业绩及人员等企业综合实力加总计算为投标人业绩及人员实力(本条款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业绩、项目管理业绩、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管理团队成员要求);

2.投标人及其参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业绩及人员等企业综合实力加总计算为投标人业绩及人员实力(本条款适用于运营管理服务业绩及运营管理服务团队成员要求);

3.本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的同一行政区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一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行政区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14日至201912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一层(鑫泰大厦院外铁轨旁)持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提供);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联合体各单位公章的联合体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

(4)投标人/联合体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关注确认后的截图。

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加盖公章即为有效。(联合体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公章)

4.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前,应先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完成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关注确认步骤后,即可按4.1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

4.4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联合体成员需要变更牵头人以外成员的,需要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按要求完成联合体成员变更,变更成功后联合体牵头人需持网页截图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变更联合体成员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后,联合体成员不可变更。(变更时间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成功变更联合体成员时间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1 7 0930分,

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美路2号

联系人:王志伟

电话:185*****78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

联系人:李茂、江子扬、孙占海

电话:187*****681139*****025137*****212

电子邮件:railwaylm@163.com

标签: 管理服务 运营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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