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电脑、校园广播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
空调、电脑、校园广播系统等设备招标公告
分宜县政府采购空调、电脑、校园广播等电受采购人的委托,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现就该单位的空调、电脑、校园广播等电器设备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空调、电脑、校园广播系统等设备(详见商品清单)。
二、报名资格和时间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并经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参加本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格:投标人缴纳资料工本费和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5点,以资料工本费和保证金进账时间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2012年4月26日上午10点整前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并送到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天工南大道260号)参加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三、资质候审要求:
各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符合第二项资质要求的证件、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投标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须清晰可见)。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本次招标项目分为六个分包,每包单独中标。报价仅限于人民币,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
五、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交纳资料工本费壹佰元,投标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资料工本费和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前一天汇入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分宜农行营业厅,账号:***************。)。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产地、数量。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需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红章)、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与图片;如有技术偏离,则必须不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
七、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八、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安装到位,调试正常。
九、保修:设备质保期为交付验收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1年。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供应方免费提供。报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质保期满为保修期,保修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供应方只收取换件材料成本费,免收人工维修费,同时提供无偿日常保养服务。
十、验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和采购人组织专家一并验收。供应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供应方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十二、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十三、确定中标供应商由采购小组进行。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十四、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十五、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分宜县天工南大道260号4楼
联系电话:****-*******
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器设备招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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