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府工业园府北路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刘府工业园府北路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凤阳县刘府工业园府北路桥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FY- G*******

招 标 人 : 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12—4—12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A、投标须知前附表……………………………………………………………2
1、总 则………………………………………………………………………3
2、招标文件……………………………………………………………………4
3、投标文件的编制……………………………………………………………7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0
5、开标、评标、定标 ………………………………………………………11
6、合同授予 …………………………………………………………………14
附表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费率 ………………………………………15
附表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 …………………16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无加分因素)…………………………………………………17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协议书格式 ………………………………………………………………22
2、通用条款 …………………………………………………………………24
3、专用条款 …………………………………………………………………24
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 ……………………………………………2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授权书 ……………………………………………………………………30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1
3、投标函 ……………………………………………………………………32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 …………………………………………………32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34


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凤阳县刘府工业园府北路桥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刘府镇
建设规模:桥为2*10米现浇,全宽17米,桥面布置:0.5米(护栏)+16米(机动车道)+0.5米(护栏)
22.招标范围见第一章投标须知第2条
34.工期要求要求工期:不高于 120日历天
45.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6.1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叁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2、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615.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4月20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HRFY123@126.com(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勘察现场。招标人答疑内容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集中发布。
73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 一 份 , 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 一 份。
829.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叁万元 ;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刘府工业园府北路桥建设工程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293********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交纳时间:2012年4月28 日9时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
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94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

103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缪细妹?????????????????
时 间: 2012 年 4 月 28日 9 时 00 分
地 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1134.1开 标开标时间: 2012年 4 月 28日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1234.3.1建造师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1341.4.1中标价经投标人确认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费率等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
1441.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15图纸、清单、控制价请于2012年 4 月 21日 17 时后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
http://www.fyzg.gov.cn/)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下载专区”中下载。
16有关说明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甲乙双方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
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80%计取,交易费按凤阳县招
标采购交易中心收费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概况
1.1本次招标 工程名称:凤阳县刘府工业园府北路桥建设工程
工程地址:刘府镇
建设单位:刘府镇人民政府
1.2 本工程建设规模:桥为2*10米现浇,全宽17米,桥面布置:0.5米(护栏)+16米(机动车道)+0.5米(护栏)
1.3 该工程施工图纸由 安徽省 设计。
1.4 本工程概算造价 约165 万元。
1.5 现场条件:
①施工场地: 已具备 ; ②施工用水、电: 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③场内外道路: 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 浙江省绍兴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 承包方式
3.1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
4. 工期要求
4.1 要求工期:不高于120日历天(自开工至竣工备案)。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投标人若不能如期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
5. 质量要求
5.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5.2 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定额、文件的规定。
6.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6.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三 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6.2 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应当与资格审查时的一致。
7. 资金来源
7.1 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资金已落实。
8. 标段划分
8.1 该工程划分: 一个标段
9. 招标方式
9.1 本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0. 计价方式
10.1 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
10.2 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
11. 评标办法
11.1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 。(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联合部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联合部令第12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和《滁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3.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3.2 除13.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在2012年 4月20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HRFY123@126.com(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14.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于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集中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2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5.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15.1 踏勘现场
15.1.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5.2 投标预备会
15.2.1投标人于 2012年 4月20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HRFY123@126.com(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2年4月2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16. 招标文件的发出
16.1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6.2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应当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7.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17.1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8.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
18.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3 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调整负责。
18.4 “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18.5 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措施费等,在工程量清单中以“*”标注。
18.6 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19.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9.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9.1.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19.2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
19.2.1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19.2.2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19.2.3工程控制价应当按附表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和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格式”编制。
19.3 规范及定额: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2、《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2006年)
4、《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6、省、市截止 2012年 3 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19.4 取费标准:本工程按核定的:梁工程按市政桥涵工程类别 三 类取费。具体见附表一。
19.4.1《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中的工程排污费暂不计列,在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中费率取0%。
19.5 材料价格:按《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 2012年第2 期)和招标答疑价计算。本工程本工程为桥梁工程,混凝土使用 商品混凝土 。
19.6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预留金、暂定金: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0. 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
20.1 电子文本上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20.2条款的规定,将符合电子评标系统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提供给招标局,并由招标采购中心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工程量清单专用光盘发放请于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财务室联系,联系电话:****-*******。投标单位在做好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要将电子版投标文件(TB001.ETB格式)刻录到准备好的投标专用光盘中并与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并密封。
20.2 光盘刻录注意事项
20.2.1 投标单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完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ZB001.EZB格式)后自行组价,自行准备投标光盘。
20.2.2 投标单位在做好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要将电子版投标文件(TB001.ETB格式)刻录到准备好的投标光盘中并与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并密封。
20.2.3 同一标段的多个单位工程只能生成一个投标文件,刻录到同一张光盘中。
20.2.4 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刻录到不同的光盘中,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
20.2.5 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否则,后果各投标人自负。

21. 控制价的作用和说明
21.1 本工程编制控制价,控制价(含人工费调整)× 0.85+(预留金+暂定金+暂定价)×1.03539×0.15作为投标总报价(含人工费调整)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工程控制价的所有内容和最高限价在2012年4月21日17时后在凤阳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公布。若投标人对工程控制价有异议,在2012年4月23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HRFY123@126.com(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的异议对工程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将在2012年4月2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1.4 投标人在2012年4月23日17时前未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工程控制价,视为合理有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2. 投标文件的组成
2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三部分组成。
22.2 商务标部分
22.2.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2.2.2诚信投标承诺书
22.2.3投标函;
22.2.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2.2.5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
22.3 技术标部分;
22.3.1施工组织设计。
22.4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4.1 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
22.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4.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2.4.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4.5 建造师注册证书;
22.4.6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4.7 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地县级以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
23. 工程量清单报价
23.1 投标人应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 “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中下载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定额、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分析各项费用,确定工程报价。
23.2 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23.3 投标报价应当按附表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和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编制。
23.4 取费标准
23.4.1投标报价中取费费率由投标人自行填报,但不得违反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23.5 材料价格
23.5. 除实行暂定价(暂定价的材料详见本工程清单总说明)的材料以外,其他材料由投标人按市场合格产品价格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自行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3.5.2实行暂定价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在投标报价中按招标文件和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给定的价格计算,不得减少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招标价或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签证调整。
23.5.3 主要材料(半成品)的价差调整价款决算时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23.6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4.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复核
24.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控制价及招标文件规定低于合理价的判定标准进行复核。若出现投标报价低于合理价的情况,应详述理由并提供有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随同商务标书一同提交。
25.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组成
25.1 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①管理组织,机构体系;②施工总平面图;③施工方案;④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保证措施;⑤投入机械与测试设备清单;⑥质量保证体系;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措施。
26.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要求
26.1施工组织设计文本应当打印;封面、封底、内容均使用A4白纸;内容正文标题为黑体3号字、内容正文为宋体4号字、页码在页脚居中标注。
27. 投标有效期
27.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60日历天)。
2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8. 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
28.1 投标(信用)保证金按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28.1.1投标(信用)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 万元, 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刘府工业园府北路桥建设工程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293********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8.1.2投标(信用)保证金在 2012年4月 28 日9时前 必须交纳完毕,投标(信用)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
28.1.3 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28.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8.2.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投标人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2.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8.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8.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8.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费,可以现金、汇票、转账(同城)、电汇(异地)方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交易费按凤阳县招标交易中心收费标准计取。以上费用不单独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9.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一式 三份,正本 一 份,副本 二份,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 一 份(光盘包装盒上应加盖单位公章)。
2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9.3 商务标的纸质文本采用明标形式。商务标中的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9.4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组成中“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可以标注投标人或所属人员名称。
29.5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30.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30.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证明材料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按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施工组织设计单独装订;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
30.2 投标文件的密封
30.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密封于商务标袋内;将技术标正本、副本密封于技术标袋内;资格证明材料密封于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袋内。
30.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30.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
30.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 投标文件的提交
31.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 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 2012年04月28日9 时 00 分
地 点: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1.2 迟交的投标文件
31.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3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3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3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30条、第31条和第3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3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33. 开标
33.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33.1.1招标人按本须知第32.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3.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33.2.1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投标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33.3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33.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
(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对于滁州市(含县市区)属企业以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地县级以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
34.4 开标程序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持;
②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③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将资格证书原件及《资格证明文件》交专家评委评审;
④资格评审结束后,宣布评审结果,代理机构将经专家评委确认资格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送交专家评委进行评审;
⑤《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开启前在招投标监管人员监督下首先当众抽取下浮系数,再当众拆封《商务标》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随后提交专家评委并将投标报价的电子文本(光盘)导入评标系统进行评审;
⑥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⑦招标代理机构 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4. 评标委员会
34.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4.1.1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其中经济类专家应不少于3人)。
34.1.2评标委员会分商务组和技术组,商务组由经济类专家评委组成,其它人员组成技术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4.3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从属于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在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执业的;
②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投标人的职员;
③在该工程投标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评标
35.1 评标工作准备
35.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5.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5.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5.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5.2 评标办法
35.2.1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36. 评标报告的签署
36.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
37.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 无效投标文件
38.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9. 评标过程的保密
39.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40. 定标
40.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40.1.1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40.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公示3个工作日。
40.2 中标人的确定
40.2.1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40.3 中标通知书
40.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0.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40.3.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40.4 中标价
40.4.1经投标人确认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含人工费调整)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费率等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授予
41. 合同授予标准
41.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4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对于在合同授予前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42.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4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组织项目部、机械、施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同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并在签订合同时制定施工日进度计划交予招标人,若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导致进度计划延迟施工在一周以上,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退出施工现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2.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2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2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43. 履约保证金
43.1 履约保证金提交的数额、地点和时间
截止时间: 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天
金 额: 中标价×10%
收款单位: 另行通知
开 户 行: 另行通知
帐 号 另行通知

4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44.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附表一
工程清单计价(控制价)取费费率
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桥梁工程费率(%)
A1、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A1-1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4
A1-2文明施工费(市区)1.5
A1-3安全施工费1.6
A1-4临时设施费4.4
A1-5夜间施工费0
A1-6缩短工期10%以内0
A1-7二次搬运费0.5
A1-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
A1-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5
A1-10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0.6
A1-1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0.8
A2、企业管理费费率
A2-1民用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5
A3、利润率
A3-1民用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6
A4、规费
A4-1工程排污费0
A4-2社会保障费
A4-2.1养老保险费人工费22
A4-2.2失业保险费人工费3
A4-2.3医疗保险费人工费10
A4-3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2
A4-4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人工费0.8
A5、税金
A5税金税前工程造价3.539
A5-1税费3.413
A5-2水利建设基金0.062
A5-3地方教育附加0.064

附表二
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


序号费用项目计算方法
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中1.人工费
2.机械费
二措施项目清单(一)+(二)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中3.人工费
4.机械费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1+2+3+4)×费率
三其他项目清单费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规费1、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1+3)×22%
(2)失业保险费(1+3)×3%
(1)医疗保险费(1+3)×10%
2、住房公积金(1+3)×12%
3、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1+3)×0.8%
五人工费调整总工日×26
六税金(一+二+三+四+五)×规定的相应费率
七工程造价(含人工费调整)一+二+三+四+五+六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本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第二条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是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第二节 初步评审

第三条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工作准备
(一)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二)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三)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四)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第四条 初步评审的步骤
(一)审查并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明显的重大偏差情形;
(二)对商务标电子文本进行清标与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当商务标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不一致时,以电子文本为准;
(三)对商务标清标结果进行修正、质询;
(四)对清标修正的结果进行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判定;
(五)评标委员会形成初步评审结论。
第五条 初步审查中明显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的界定
(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明显的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信用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含人工费调整);
6、投标函的报价与商务标电子文本的报价不一致的;
7、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本单位造价人员“执业专用章”及签字的;
8、擅自减少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预留金和暂定金及材料(半成品)暂定价报价的;
9、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细微编差: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初步审查中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
第六条 清标是指通过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投标文件的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的工作,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显著异常的数据,为以后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第七条 清标的步骤和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未发现明显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清标、修正。
1、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遗漏和偏差,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比控制价高20%以上之处;商务标电子文本中各项取费、项目清单、需评审材料的排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排序不一致之处;投标报价前后不一致之处;
2、根据投标文件修正的原则,计算出各细部投标报价偏差的数额和合计数额;
3、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建议;
4、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第八条 投标文件的修正原则
(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投标报价表中,各分部分项、费用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金额时,应以各分部分项、费用金额为准,并修正总价金额。
(三)投标文件改变或者遗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计量单位、材料规格或者型号的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补正,但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得更改。
(四)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结构、建设规模等有误时,以招标工程的实际内容为准。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缺漏的相关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作为下一步评审及中标价的依据;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在详细评审及评分时不扣减,调整后作为中标价的依据。
若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当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九条 清标及修正结果的评判标准
(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改变或遗漏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计算错误等,投标报价表中,各分部分项、费用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金额。上述累计投标报价缺漏错总额(高估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错费用)占原投标报价3%以上者(遗漏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未报综合单价的,其报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的造价、单价进行计算。本款所述累计投标报价缺漏错总额占原投标报价格3%以下者,视为投标人主动让利或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不修正总价,工程结算时亦不予调整。);
2、规费和税金低于“附表一”规定费率的;
3、投标报价的利润率低于0%的;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四项费用的清单报价,低于“附表一”规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以下的;
5、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含人工费调整);
6、原报或修正后的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比控制价相应子目高20%以上的;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综合单价不一致的;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费用与措施项目分析表中费用不一致的;商务标电子文本中各项取费、项目清单、需评审材料的排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排序不一致的。
(二)投标文件的其他情形,属细微编差。
第十条 对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被评审“不合格”的,不再对其商务标进行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的组成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其中各项(包括分项)少一项,施工组织设计按“不合格”处理。
施工技术措施中若使用脚手架应采用金属脚手架,否则施工组织设计按“不合格”处理。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建造师前后不一致时,以管理组织、机构体系编制的为准,但最终确定的建造师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但最终确定的自报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第三节 详细评审
第十三条 详细评审步骤
(一)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由低到高进行详细评审。
(二)找出详细评审低于成本价和低于合理价的内容进行评审、质询。
(三)对低于合理价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四)形成书面的详细评审情况报告。
第十四条 详细评审中低于成本价的判定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判定其低于成本价,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一)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人工费比“控制价”中人工费低20%以上的。
(二)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机械费比“控制价”中机械费低40%以上的。
(三)需评审的材料单价比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信息价缺项的材料以控制价为准)低20%以上的。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必须对需评审的内容进行详细评审,其他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自行决定。
第十六条 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以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表决决定。
(二)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投标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第四节 评分标准

第十七条 评分的内容
1、只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评分。
2、本章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
3、评分的内容包括投标总报价(100分)。
第十八条 投标总报价评审(100分)
一、本工程评分有效报价范围为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以下(含最高限价)。
二、评标基准值(F值)的确定
F=B×(1-K)
其中:
最高限价=控制价(含人工费调整)× 0.85+(预留金+暂定金+暂定价)×1.03539×0.15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暂定价、预留金及暂定金随招标文件(或招标答疑文件)发布。
K为控制价调整系数,在商务标拆封前当众抽取。K的取值为1%号(1),1.5%(2),2.0%(3),2.5%(4),3%(5)。
B为通过详细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三、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
1、各投标人的工程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同的得100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百分数取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2、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计算并复核。

第五节 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按商务标得分的高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若得分高低排序在前三名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排名靠前,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进行核对,当两个文本不一致时,应当以电子文本为准,并将不一致的地方列出,附在评标报告内。投标人应按电子文本重新打印书面文本并加盖单位公章等送至交易中心存档。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六节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招标评标过程应当采用计算机电子标书系统和辅助评标系统。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第二十四条 本评标办法所述的修正造价和缺漏错金额只计税金。
第二十五条 本招标文件注明有“×××”以上、“×××”以下、“低于×××”、高于“×××”者,均不包括“×××”本身。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一、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承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按 设计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二、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专用条款(格式)。

1. 工程价款的支付
1.1工程预付款: 不预付工程款 。
1.2工程款支付: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次支付: 桥墩出地面,付已完成工程量的30%工程款;
第二次支付: 桥面主体建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款;
第三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决算后,付至该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的90 %,剩余10%工程款留作质保金, 两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确定
2.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
2.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详见:3、合同补充条款。
2.4 在合同工期内,除税金外,国家政策性调整一律不予调整。
2.5工程量变更造价调整时,施工技术措施费不予调整,其他费用按投标报价执行。
3. 合同补充条款
3.1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的调整内容包括:工程量、综合单价、主材(半成品)价格、措施项目变更、合理工程索赔。具体方法如下:
3.1.1 工程量的调整
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
3.1.1.1 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
3.1.1.2 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3.1.2 综合单价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3.1.2.1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综合单价。
3.1.2.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或暂定价的项目,其相应的工程变更造价确定方法:
依据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费率及施工同期信息价进行组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后×(中标价/控制价)【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预留金、暂定金】,作为结算依据。
3.1.3工程进度控制
发包人根据本项目总体施工计划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目标确定之后,承包人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本合同内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如果在工程实施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的实际进度滞后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7天以上,并无法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完成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无法按交工期交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3天后,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也可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剩余工作交由其他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完成,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
工程拖延施工工期的处理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的,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1)督促施工单位采用突击方法赶工期;
(2)按拖延工期每天 1000 元罚款,并直接从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对严重拖延工期,经业主多次督促,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业主单位报经县监察局、县建委、县招标局等单位联席会议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施工单位进行清算。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1.4 措施项目变动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3.1.4.1 由于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合同价不予调整。
3.1.4.2 因发包人要求或工程量的增减改变原来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的,应扣减相应的原施工技术措施合同价后,按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合同价调整。
3.1.5 工程索赔引起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对方责任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方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索赔处理的原则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包括索赔事件、索赔理由、索赔费用及有效证据的索赔报告。被索赔方或其委托方应及时对索赔事件、费用、理由、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计算,核定索赔费用。凡索赔成立的,应按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的合同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3.2 所有专业工程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认可方为有效。
3.3 项目部人员考核监督管理制度
3.3.1机构设置
3.3.1.1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应成立项目部,并由公司行文组建,明确项目部名称,印章印模,以及管理人员名单和职责。
3.3.1.2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建立办公场所,不得租用民房用于办公。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应包括项目部、会议室、值班人员用房等。
3.3.1.3施工现场醒目处,应悬挂“五牌一图”和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等宣传标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牌一图”内容和尺寸规格标准,由发包人制定。
3.3.1.4项目部必须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配备卷尺、塌落度桶、全站仪等必要的测量检测设备。
3.3.2人员配备
3.3.2.1项目部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和见证取样员等。
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企业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人员担任。
技术负责人必须由取得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人员担任。
专职安全员必须由本企业取得“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担任。
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并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3.3.2.2项目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3.3.3监督管理
3.3.3.1项目部成立时,所有管理人员须集中到发包人约谈,签署承诺书,保证到岗到位履行岗位管理职责;所有人员证书交发包人押证。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管理人员不能履行岗位管理职责,建设单位要求调整人员的,施工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整
3.3.3.2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到岗到位履行岗位管理职责,每人每月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25天。
3.3.3.3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字考勤,考勤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未到岗的人员应及时在考勤表中注明,每天下午由总监签字盖章后,将考勤表报发包人业主代表处。
3.3.3.4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挂牌上岗,在施工现场时应戴安全帽。
3.3.3.5项目部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律责任,严格按照建设行业有关规章、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恪守职业道德。
3.3.3.6 施工企业应对项目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以加强对人员的从业管理,规范管理人员执业行为,指导项目部有效地开展工作。每月检查考核时,应邀请发包人工程技术部人员参加,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发包人。
3.3.3.7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调度会及发包人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各项工程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项目部)印章及个人执业印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3.3.3.8每周五上午。召开的监理例会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名。
3.3.3.9项目部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回复。
3.3.4违约处罚
3.3.4.1项目部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监理部、发包人及有关管理部门确认后,由发包人下发违约处罚通知单,处以1000元以下违约罚款。
(1)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第3.3.1.1条、第3.3.3.4条、第3.3.3.6条、第3.3.3.7条、第3.3.3.8条、第3.3.3.9条规定的;
(2)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第3.3.3.2条规定,每月到岗工作时间20天以上,不满25天的;
(3)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第3.3.3.5条规定,尚未导致不良工作后果的。
3.3.4.2项目部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监理部、发包人及有关管理部门确认后,由发包人下发违约处罚通知单,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违约罚款。
(1)项目部违反本办法第3.3.1.3条规定的;
(2)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第3.3.3.2条规定,每月到岗工作时间15天以上,不满20天的;
(3)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第3.3.1.4条规定;
(4)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第3.3.3.5条规定,导致不良工作后果的,情节轻微的。
3.3.4.3项目部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监理部、发包人及有关管理部门确认后,由发包人下发违约处罚通知单,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违约罚款。
(1)项目部违反本办法第3.3.1.2条规定的;
(2)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第3.3.3.2条规定,每月到岗工作时间5天以上,不满10天的;
(3)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第3.3.3.5条规定,导致严重不良工作后果的,或工程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整改的。
3.3.4.4项目部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监理部、发包人及有关管理部门确认后,由发包人下发违约处罚通知单,处以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违约罚款。
(1)项目部及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第3.3.2.1条、第3.3.2.2条、第3.3.3.1条、规定的;
(2)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第3.3.3.2条规定,每月到岗工作时间不满5天的;
(3)项目部管理人员,违反第3.3.3.5条规定,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的。
3.4 一般要求:
①、实行两班作业制,项目部必须配备项目副经理一名、技术负责人两名、土方施工机械操作手每台两名,其它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②、夜间施工投入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少于白天的80%,每晚施工不得迟于夜间12点。
○3、管道及土方施工阶段机械要求:
反铲挖掘机1.0M3以上不少于15台,0.6M3以上不少于2台,3T以上装载机不少于4台,75KW以上推土机不少于6台,18T以上静三轮压路机不少于10台,18T以上振动压路机不少于3台,120KW以上平地机不少于1台,其他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3.5、技术措施要求:
本施工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当本施工技术要求与有关标准、规范、设计图纸等不一致时,以本施工技术要求为准。
①、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拌和设备应为自动计量的强制式粒料拌和机,拌和机与摊铺机的生产能力应相互匹配,每台拌和机的产量不小于350T/H,总产量不小于700T/H。
②、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基础的摊铺必须采用摊铺机立模铺设,其中快道必须使用两台型号、性能尽可能相同的摊铺机同时进行梯队施工。
③、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压实设备:振动压路机:26T以上不少于2台;静三轮压路机:21T以上,不少于2台,混合料的压实设备应满足正常施工生产的需要。
④、沥青拌和厂拌和设备应是能按用量(以质量计)分批配料的间歇式拌和机,应具有自动调整配合比与操作运转的功能,具有自记和自打印设备并装有温度检测系统及保温的成品贮料仓和二次除尘设置,其设备生产能力和性能应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的要求。
⑤、沥青混合料摊铺设备应是自动式的,安装有可调的活动熨平板或整平组件。熨平板在需要时可以加热,能按照规定的典型横断面和图纸所示的厚度在车道宽度内摊铺,摊铺机应有振动夯板与振动熨平板的频率,应能各自单独的调整。面层施工必须采用两台型号、性能基本相同的摊铺机同时进行时梯队施工。
⑥、沥青混合料压实设备:轮胎压路机:25T以上不少于2台;双驱双振动压路机:12T以上,不少于2台;混合料的压实设备应满足正常施工生产的需要
3.6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

一、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
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44-91
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2000
5、《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
6、《市政排水管渠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3-90
7、《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JTJ017-96
8、《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9、《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GBJ69-84
10、其他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
11、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二、设计文件
该工程施工图纸由浙江省绍兴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设计。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于2012年04月21 日17 时后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三、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单位) 的投标总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建造师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 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中标价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无息)。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工程量清单及所需评审的材料(附后)


附 件: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在凤阳县 招标中若得以中标,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确保在不高于 个日历天完成本工程。
2、我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
3、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款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付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次支付: 桥墩出地面,付已完成工程量的30%工程款;
第二次支付: 桥面主体建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款;
第三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决算后,付至该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的90 %,剩余10%工程款留作质保金, 两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注:本承诺书必须与技术标中施工组织设计一并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七章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会签表
工程项目名称凤阳县刘府工业园府北路桥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编号FY-G*******

招标文件
编制人招标文件审核人
招标代理机构

确 认签发意见
本招标文件内容已经审查,
并同意。
盖 章
签发人


2012年 4 月 12 日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确 认签发意见
本招标文件内容已经审查,
并同意。
盖 章
签发人

2012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

监管部门

备 案备案人

盖 章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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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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