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本级标定地价制定更新和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定西市本级标定地价制定更新和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定西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定西市本级标定地价制定更新和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TZDXZC-20053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定西市本级标定地价制定更新和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2.2用途:通过标定地价、基准地价体系建设及其公示,建立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公示地价体系,实现为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土地出让金提供依据、为企业清产核资核股份制改造中确定土地资产量提供依据、为国家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税制改革提供依据、为政府制定土地市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2.3本项目共1个包。

2.4采购需求:

本次标定地价及基准地价的制定和更新按商服、住宅、工业用地三类土地用途进行测评,以《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为依据,确定各用途标定地价及基准地价公示范围;更新基准地价体系;划定标定区域;设立标准宗地,采集初始信息;评估标定地价;确定标定地价;发布标定地价及相关信息。

(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预算总金额:140万元。

3.3 最高限额:130万元。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商资格要求:

5.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能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2投标商须提供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

5.3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 )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相关记录截图(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5.4投标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5投标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 “ 信用甘肃 ” 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招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须处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备案信息公告名单内并获得2020年度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情况的函;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0年06月25日至2020年07月02日,每日00:00-24:00

6.2获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3获取方式:投标人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

6.4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供应商)单位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5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栏目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招投标操作指南(投标人)。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该项目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

6.6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7、公告期限:共5个工作日(2020年06月25日至2020年07月02日)

8、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3 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二不见面开标厅(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

9、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账户:****************44211

递交须知:

9.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9.2投标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9.3投标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投标商可自行登陆系统,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9.4投标商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9.5在开标时,由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投标商领取招标文件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情况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9.6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

10.1业务要求

10.1.1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10.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项目对应的开标软件,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提前进入系统签到,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系统互动区反馈。

10.1.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0.1.5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1.6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在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若无异议,视为默认开标全过程所有结果,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10.2.投标人主体信息要求

采用不见面开标后,投标人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投标人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投标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0.3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10.3.1软硬件及网络要求

10.3.1.1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和麦克风设备。

10.3.1.2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支持使用IE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在11及以上,具体版本可在IE浏览器工具菜单下的“关于internet 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

10.3.1.3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10M及以上网络宽带。

10.3.2开标过程注意事项

10.3.2.1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提前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在项目签到界面进行线上签到。

10.3.2.2 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

10.3.2.3 项目进入投标文件在线解密阶段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相应的投标文件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否则将无法解密。

10.3.2.4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查看。

11、联系方式

11.1采 购 人:定西市自然资源局

11.2详细地址:定西市安定区西岩路18号

11.3联 系 人:杨女士

11.4联系电话:139*****833

11.5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6详细地址(驻定办):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11.7联 系 人:代晓莉

11.8联系电话:189*****9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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