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通交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安徽灵通交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项目编号22GQ********
项目名称安徽灵通交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转让方名称铜陵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让比例49
挂牌价格2,456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9
挂牌日期2020-06-12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标的企业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安排根据标的企业股东(安徽灵通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8日出具的《承诺函》,安徽灵通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转让标的企业49%股权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具体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不论转让标的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安徽灵通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交易前先按照本公告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2)转让标的如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其他意向受让方报价为最新价时,安徽灵通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如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规定的应价时间内,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2、资格审查: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由转让方、主管部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等共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的意向受让方。3、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4、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2、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不论标的企业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转让价款;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3、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承继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出资未到位的实缴权,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影响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4、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6、意向受让方承诺: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根据意向受让方公司章程规定出具相应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参与本次标的竞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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