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江公路(五美—秋塘坪段)路面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秋江公路(五美—秋塘坪段)路面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秋江公路(秋塘坪—五美段)路面大修项目立项的批复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1]675号文批复,《长沙县秋江公路(五美—秋塘坪段)路面大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1]790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以长交基建[2011]268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受项目业主长沙县公路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沙县秋江公路(五美—秋塘坪段)路面大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GZHN-2012-004

招标人:长沙县公路管理局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工程概况:秋江公路全长33.341km(五美—秋塘坪段长22.905km),是连接江背、五美、干杉、榔梨的主要道路;路宽7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鉴于沿线经济发展迅速,车流量大,重载车辆多,现有交通条件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出行要求;同时陕西汽车集团长沙环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落户干杉以来,相继将进驻配套零件部企业,秋江公路作为唯一的生产生活通道,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和沿线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需对秋江公路进行提质改造以满足交通需求。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长沙县秋江公路(五美—秋塘坪段)路面大修工程,起于五美K8+980,经干杉、梅花,止于K33+340.943榔梨镇秋塘坪与X035线交叉口(其中K21+493.565~K24+650段与已建黄江公路重合,不纳入大修范围),另增加K0+500~K1-1000段0.5km及干杉乡政府止联络线1.2km共计大修里程22.905km;本次大修路段共有五座石拱桥和桥梁,长沙县近几年已陆续进行了维修改造,因此本次大修不涉及桥梁的改造;对沿线原两侧的水沟和旧有涵洞需进行疏通、修复,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详细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建设规模:本项目线路全长22.905km;路面改造总面积约200000㎡;总投资估算金额约4400万元。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总工期:本工程建设工期为8个月。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必须有二个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及以上公路建设或大修工程(单个标段建设规模达到10km或10万m2以上或单个标段中标价在40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验收证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3.3拟任的建造师应具有国家贰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以在公司提供的类似业绩中体现为准);

3.4 拟任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中级职称;无在建项目,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以在公司提供业绩中体现为准);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连续近6个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6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交通部相关文件规定,无在建项目;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1]136号文件要求,办理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8 投标人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9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10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5 月 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供查验:

1)法人代表及建造师身份证;(开标现场检验)

2)按要求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开标现场检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7)拟任建造师注册证书、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由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连续近6个月)的证明(原件);

8)拟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由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连续近6个月)的证明(原件);

9)拟任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由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连续近6个月)的证明(原件);

10)项目部关键人员岗位证书(包括施工员、质量员等按交通部相关文件规定配备的其他关键人员)和由当地社会保障机构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连续近6个月)的证明(原件);

11)近5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应能体现该企业、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和经历,并已竣工验收)。

12)按交通部相关文件要求,施工单位需在施工现场设立工地实验室,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施工现场设立工地实验室承诺书》。

没有提供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如有疑问,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7.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采用转帐形式,必须在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应注明项目名称:(长沙县秋江公路(五美—秋塘坪段)路面大修工程项目)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后30天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8899

支付方式:采用转账形式

财务专线:****-********

联系人:陈女士。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158*****888 ****-********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1708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151*****437 ****-********

传 真: ****-********

2012年 4 月 1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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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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