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政府供应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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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南宁市江南区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为建立南宁市江南区统一的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积极引导供应商依法竞争、诚信经营,方便广大供应商参与江南区政府采购活动,建立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息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南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有意愿的供应商前来注册登记,进入供应商信息库(以下简称入库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货物类:1、一般设备;2、办公消耗用品;3、建筑和装饰材料;4、物资;5、专用材料;6、专用设备;7、交通工具;8、其他货物等。
(二)服务类:1、印刷;2、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3、信息技术开发、信息网络管理;4、后勤车辆加油、车辆维修、车辆内装饰、车辆保险;5、租赁;6、城区级会议、培训、接待;7、物业管理;8、其他服务。
二、入库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能力提供满足江南区政府性资金采购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入库供应商须提交的材料
(一)《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表格可登陆南宁市江南区政务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nnjn.gov.cn/),按要求填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七)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八)如委托办理的必须同时持有公司法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九)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入库审核
申请入库的供应商由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城区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并反馈给供应商。获得入库资格的供应商名单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纳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正常管理和使用。供应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登记有效期
供应商登记期限为一年。登记期限满一年的,如未及时到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复审,视同自动放弃入库资格。
六、报名时间与地址
1、递交申报资料起止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5月6日止。上午9:00~下午16:30。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2、申报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窗口受理。联系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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