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新线七泉湖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坠砣限制架)招标公告
兰新线七泉湖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坠砣限制架)招标公告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肖江华、杭雪梅
起止日期:2012-4-18 至 2012-4-27 19:00:00 工程地址:兰新线七泉湖至乌西段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阿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范围:甲供物资(坠砣限制架)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0
类 型:装饰装修 建造师或总监:
专业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资质要求: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WTZ2012- 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新线七泉湖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坠砣限制架)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兰新线红柳河至乌鲁木齐西段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8]1465号)、《关于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办电[2009]133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阿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本招标项目(坠砣限制架)因招标未成功,现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兰新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七泉湖(不含)至乌西段(含北疆支线),K1703+093—K1906+650,全长203.567km正线公里;包括北疆支线(乌西至芦草沟站既有线)BK0+000~BK29+800,线路全长31.713公里。总投资19亿元。
2.2铁道部批复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2009年3月1日开工, 2010年8月31日竣工开通,总工期为18个月。
2.3招标内容:兰新线七泉湖至乌西电气化改造工程甲供物资(坠砣限制架)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1 坠砣限制架
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项目名称交货地点交货日期
包件1防风型坠砣限制架等径混凝土支柱安装φ350套715兰新线七泉胡至乌西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
现场2012年5月-7月供货
腕臂钢管柱安装φ400套475
硬横跨钢管柱安装φ377套10
硬横跨钢管柱安装φ426套10
硬横跨钢管柱安装φ450套23
硬横跨钢管柱安装φ480套18
硬横跨钢管柱安装φ560套21
G350/15套2
G450/15套2
合计127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
3.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须具有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3.4投标人须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投标坠砣限制架(含1:3滑轮组、坠托)的检验报告。
3.5投标人须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投标坠砣限制架(含1:3滑轮组、坠托)的外部吹风受力检验报告或试验结果(风速大于42米/秒)。
3.6投标人须提供近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500万。
3.7投标人须具备同类设备近三年参加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4月 23 日至 2012 年 4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30 时至 12:30时,下午15:3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2 招标文件包件1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前次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次可不再缴纳或换取招标文件。
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在汇款到指定账户后,须将汇款凭证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及时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
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15 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5月 15 日10时 00分,开标时间 2012年 5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备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阿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北站西路1689号
邮 编:830023
联 系 人:齐保章 、刘 强
电 话: 0991-*******、****-*******
传 真: 0991-*******
电子邮件:qbz01@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铁道支行站前街分理处
账 号:140*****071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江华、杭雪梅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青海路南纬巷16号华新宾馆705室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电 话:****-*******、****-*******
传 真:****-*******
邮 箱:zb_wjjg@sina.cn
网 址:http://www.crmsc.com.cn
邮 编:8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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