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门区行政综合服务楼招标公告
清河门区行政综合服务楼招标公告
阜新市清河门区行政综合服务楼
[ 招标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阜新佳音]
招标代码:********130004 建筑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12. JYGS .G..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新市清河门区行政综合服务楼(项目名称)已由 阜新市清河门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862.44m2 ,主体二层、局部三层。
2.3合同估计:3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5月27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工期158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房屋建筑专业[项目经理证三级]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19日至 2012年4月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三楼)进行投标报名。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要出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要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2年4月19日至 2012年4月23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01:00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持如下资料到 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佳音招标公司(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北段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资质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另收图纸押金1,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14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公司: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大街1号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电工街北段
邮编:123000
邮 编: 123000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 系 人: 张雪松、张洪涛
电 话:134*****008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fxjygszb@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号:
账号: ****************0281
日期: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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