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业务部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垃圾清运招标20200617
二局三直营业务部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垃圾清运招标20200617
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
垃圾清运、消纳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贾红月联系电话:180*****335
技术负责人:杨志国 联系电话:136********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全称):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
2.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东邻航双路,南邻环宇东道,西邻外环东路,北邻先锋路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5.总建筑面积:本工程建筑面积:13.9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5万平方米。
6.现场情况简介
6.1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箱及上口电源;二级箱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中标人提供。
6.2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并上报项目防水施工方案。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3投标人自行解决伙食等生活费用,招标人不提供住房,,办公用品及生活必须品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1、必须是中建二局2019年合格分供方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供应方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如果出现机械不足等问题,不能满足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单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4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投标人进场前在招标人劳务管理部门领取分包进场单,会签完成后返回商务部,方可入场施工。
三、招标方式:
1.根据天津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中择优选择 1 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原则,不设标底。
四、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5%,且最低不得低于2万,最高不得超过30万,土建劳务、机电劳务、塔吊、防水保温等缴纳额度不得低于20万。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完工结算并审核完成后,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以后不得以任何原因更换单位名称,签订合同后未签订合同就更换合同名称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或履行一段时间后更改名称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4、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中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1000元作为资料往来费,此费用不予退还。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见云筑网
投标截止时间:见云筑网
开标时间:见云筑网
六、招标范围
1、承包范围: 天津东丽先锋路万达广场项目垃圾清运、消纳工程,包工包材料。
分包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将甲方堆放地点的指定垃圾,本工程工地全部建筑垃(垃圾清运 自乙方进场后至整个工程整体竣工,期间现场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均在乙方清理范围内)、渣土外运和消纳(包括装车及运出现场费用、含所有运行、消纳及上缴政府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并保证甲方免于任何责任。
分包人自行解决现场的临时设施、为完成每项工序的措施费及现场文明施工;办理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渣土消纳及建筑垃圾消纳证)、批件、合同备案、缴纳企业自身的地方政府的税费;与施工场地内其它分包单位配合;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所显示的其他工程和工作内容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分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进场机械设备相关保险的费用,合同综合单价中包含分包人对现场施工难易程度综合考虑,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现场条件及图纸原因而变化。
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分包范围内承分包人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承包人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并保证招标人免于任何责任,以及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所有施工工序以及本工程施工现场围墙以外的所有协调、疏通等。
2、该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含投标人可能需要自行设计的图纸及经认可的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作以及合同中未列明而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完整工序所必须的检验、配合验收及其他工作及服务。还包括与其它工程和专业工程配合、交叉施工作业的内容。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该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顺利通过验收。
4、合同工作内容 :构成本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所包含、涉及的一切与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有关的内容与含义,只要适用,都应作为对投标人合同工作内容的定义。合同文件所定义的合同工作内容包括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作、招标人发出的任何与防水施工有关的指示所带来的工作、合同中写明的或隐含的由投标人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符合及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七、工期
2、计划开工日期:--;
3、计划竣工日期:--。
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1、在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工期合理的前提下,乙方应按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各月各周计划、工期完成。
2、进场以收到甲方要求进场的通知书日期为准,乙方在未接到甲方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下,必须持续且不拖延的进行施工。
3、乙方须于合同工期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若因乙方原因每延期一日历天完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工程总价款的10% 。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4、如乙方不得不拖延施工或暂停施工,必须在此之前2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否则,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甲方可随时在职责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批示乙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在工程部分或全部暂停期间,乙方应尽一切努力并采取一切可能的和合理的措施保护、照管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任何损失或损害。同时,乙方还应尽一切可能降低其自身在停工期间的必要开支,减少损失,工期予以顺延。
6、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工程暂停乙方均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要求.
八、机械设备供应
1、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机械由投标人提供,并全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九、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国家优质工程
安全文明要求:天津市绿色施工安全文明工地、二局观摩工地
十、合同形式及报价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暂定) | 税前单价 | 税前合计 | 增值税率 | 综合单价(税后) | 含税合价 | 备注 |
1 | 建筑垃圾 | 平米 | 139400 | ||||||
合计 |
1、本次招标按固定综合单价进行报价。
特别说明:需提供有效司机驾驶员证复印件。工程量均为暂估量,具体现场发生工程量以每月经项目 主管工长、物资经理(或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备注:综合单价中包括机械租赁费用、柴油费用、管理费、停工误工费、节假日加班费、操作人员费 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工人就餐及住宿费、维修保养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 费用,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冬季施工、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 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并考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
十二、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主体完工后付款至总结算额的15%,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完工后,付款至结算额的30%,精装区域完工后,付款至结算额的50%,小商品、主力店装修完工后付款至结算额的65%,竣工验收后付款至80%,结算完成后一年内付款至95%;余下5%作为质保金。
十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达到三次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拆除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在乙方的运输车辆上发现甲方现场的建筑材料,甲方将扣留车辆,并每发生一次按建筑材料的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不足1万的按1万元罚款,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超过1万的按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
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4、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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