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建设土石方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党校建设土石方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中卫市委党校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委党校建设项目已由卫发改发[2011]4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中卫市委员会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委党校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东临六中、八小、南临滨河路,
西北临新墩村农田。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77.75亩。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垫土石方施工,垫土石方量53873.8方。
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土石方专业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优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或委托人于2012年4月 18日至2012年4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在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外地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携带进宁企业建筑工程备案登记证)。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中卫市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中山南街 地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楼二楼
邮编:755000 邮编:755000
联系人:陈国强 联系人:刘慧
电话:****-******* 电话:****-******* 136*****57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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