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南省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 ||
行政区域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17:14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27日09:00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20年07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建武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泸水市六库镇排路坝路林政巷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镇山水新城b1—02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47*****725 |
资格预审公告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18日修正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州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云南省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编号:LSLC-FWL-2020-0021)面向国内以资格预审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并获得批复文件:《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云南省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发改发〔2020〕128号),并由泸水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经泸水市财政局审核同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经泸水市人民政府批复,并取得批复文件:《泸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20〕156号)。采购人为泸水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1 项目区位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泸水市境域范围内,按项目类型优质木材产业基地建设主要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主要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片马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支撑体系建设苗圃基地布局在老窝镇,林区防火通道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围栏主要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水利设施主要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中。
2.1.2 合作内容包括
(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营造林工程和支撑体系两个方面:
1)营造林工程:营造林工程建设总规模108000亩。其中,优质木材产业基地建设65000亩、占60.19%,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43000亩、占39.81%。优质木材产业基地建设均为集约人工林栽培;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包含集约人工林栽培25000亩,核桃提质增效18000亩。
①优质木材产业基地预计生产:木材365964.0 m3,其中,大径材143880.0 m3,中径材135263.0 m3,小径材86821.0 m3;薪材29489.0t;竹材220000.0t;竹笋66000.0t。
②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预计生产:经济林果和茶叶合计530150.0t,其中,芒果246000.0t、沃柑150000.0t、茶24750.0t、香橼50000.0t、核桃59400.0t。
2)支撑体系建设:包括苗圃基地、林区防火通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围栏和水利设施。其中:苗圃基地1个,总规模100.0亩;林区防火通道41km;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1套;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围栏设置;水利设施包括引水管道399955m、闸阀276个、减压阀674个、过滤池64座、蓄水池58座。
(2)同时,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范围内营造林工程及支撑体系的运营维护,包括:
1) 营造林工程
①优质木材产业基地
木材产业基地运营期间项目公司负责林地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和制止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毁林开荒及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以及木材的间伐和销售等森林管护工作。
a.林地管护:运营期每5年进行1次管护,即追肥、除草、松土、割灌、修枝等多项管护措施。
b.病虫害防治:查清当地林木病虫害种类,摸清发生发展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如发生要及时防治,不得任其蔓延造成危害。病虫害防治应该以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技术为主,尽量不施用农药。造林后应及时做好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保证林木正常生长。
c.森林防火:制定森林防火方案,建立森林防火监测预报系统,造林要预留防火线或防火带,或营造生土带,在管护期间要及时清理林内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d.森林管护:对新造林地必须配备生态护林员做好日常巡护工作,地区应建立封禁设施,严禁人、畜随意进入。
e.间伐:苗木成林后,根据目的树种进行定株培育,非目的树种采取轮伐期间伐的措施。在运营期间,合理科学的有伐有补,项目公司严格按照泸水市采伐限额的相关控制要求,保证木材资源获取合理。
f.木材运输与销售:苗木成林后,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木材的运输,加工和销售进行严格管理。项目生产的中、大径级木材和珍贵木材供应给单板厂、胶合板厂和家具厂等木材加企业作原料;小径材、薪材及纤维材主要供给制浆造纸企业、林产化工企业、中密度纤维板厂、活性炭企业等。
g.树种更替:根据相关标准与适用条件,控制规模,在杜绝人为破坏现有森林资源的前提下,进行树种更替。
②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培育运营期间项目公司负责对芒果、沃柑、香橼、核桃、茶进行日常培育管理、采摘和销售。
a.经济林施肥:成林期间1年1次,在3月上中旬或6月上旬,促进经济林生长发育,提高产量、质量,也可在采收后施肥。施肥种类为经腐熟的有机肥,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禁止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院垃圾和未经腐熟粪便。化肥以施用复合肥为宜。施肥量根据山地土壤肥力及树龄大小而定。
b.品种改良:对于劣质低产林或品种本身原因造成低产的经济树种进行品种改良,选用品种适应性好、病虫害少、抗旱耐贫瘠、产量高品质好、结实率高,且已经种植且效果良好的品种。
c.防虫防病:病害防治主要为加强林分经营管理,清洁林内环境,保持林内通风透光,减低林内湿度,增施磷肥、钾肥以提高植株抗病性。虫害防治主要采用夏铲冬垦灭蛹、灭幼虫,人工捕捉和灯光诱蛾,招引益鸟捕食害虫,施用白僵菌、苏云金杆菌让害虫感病死亡等生物防治措施。一般情况下尽量不用或少用药物防治。
d.采摘与销售:根据经济林作物的生产状况,地方作物采摘标准与要求,每年按时对芒果、沃柑、香橼、核桃、茶进行采摘,在采摘后,项目公司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市场销售。
2)支撑体系
①苗圃基地:项目公司对建设好的管护房、道路、灌溉和土壤改良等,及设施设备即组培设备、温室、大棚、种检和土壤监测分析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②林区防火通道:林区防火道路养护主要包括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涵洞疏通、日常性路面病害处理等。道路的养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养护,做到路基稳定、路面平整、横坡适度、路肩整洁、排水通畅、标志齐全、设施完好,优良率达到80%以上。力求推进养护机械化,降低劳动强度,降低养护成本,提高养护效率,推进良好路率稳步提高。养护管理必须遵循“科学管理、保障投入、依法治路、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全面提高公路养护管理质量,实现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为林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服务。
③有害生物防治设备
项目公司负责维护维修有害生物防治设备,保证正常运营需要。如发生有害生物侵入,要及时利用防治设备进行防治,不得任其蔓延造成危害。
④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围栏
项目公司负责维护维修建设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围栏,保证围栏有效使用功能,发挥防止人、畜进入破坏林区的作用,定期检查围栏完整性,对破损的围栏及时维修。
⑤水利设施:
项目公司对建设好的蓄水池、过滤池和相应管网进行维护维修及保养,使其能够满足项目正常经营需求,将水引入林地,工业项目区灌溉用水,满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16453.4-2008)的有关规定。
2.1.3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可研估算动态总投资为98,545.54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项目对建设期利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投资为98,590.04万元。
2.1.4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8年,运营期22年。
2.1.5 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效补贴。
2.2采购范围
2.2.1 本次采购范围为云南省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范围内全部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泸水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3本项目资本金暂定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19,718.01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1,971.80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17,746.21万元。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00万元,根据暂定的股权比例,政府方出资100万元,占股10%,由政府方出资代表泸水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社会资本方出资900.00万元,持股90%。
3.1 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2.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注: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2 申请人须提供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打印出来的企业信用报告(打印加盖公章,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1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7.2 联合体成员需满足3.1—3.6款资格要求(可累计满足);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资格预审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9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方法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资格预审时间: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4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及资格预审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6现场递交: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壹份,现场递交的光盘须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
6.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根据十届州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怒公管发〔2018〕13号)要求,在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开标环节,在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前,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向各供应商代表(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收取500元平台使用费,不缴纳平台使用费,不解密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人。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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