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2020年人居环境整洁(百千工程)项目设计

沈北新区2020年人居环境整洁(百千工程)项目设计



沈北新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绿化工程项目设计的采购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委托,对沈北新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绿化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3-0049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沈北新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千工程)绿化工程项目-设计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查看1

一、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1、采购内容: 16个村屯的总体规划及10个村屯的2020年施工设计 ★2、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统筹村庄绿地系统建设、防护林工程、经济林产业、“四旁”(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庭院绿化等工作的开展。分类指导,一村一策。(1)规划设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及要求进行编制;(2)合理利用场地,结合村屯实际及未来发展方向,扬长避短,经济合理地确定规划设计方案;(3)因地制宜、科学准确的划分范围,在充分考虑国家和地方财力,充分考虑近远期结合的原则下,确立工程的规模和分期实施计划,使有限的资金在近期充分发挥作用;(4)坚持生态优先原则,重视生态持续发展。 ★3、成果提交成果提交:16个村屯的总体规划及10个村屯的2020年施工设计二、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设计成果交予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三、验收标准及方法(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验收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验收 ★验收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3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6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3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公告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3楼LED屏幕公示)。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8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东楼
项目联系人:安成哲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农业会展中心3楼 沈北新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 政府采购部
项目联系人:张嵩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cgzx-117@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667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06-28附件: 服务类磋商文件(JH20-210113-00491 沈北新区2020年人居环境整洁(百千工程)项目-设计).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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