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合江县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合江县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为依法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本次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合江县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2.2采购项目概况:1、主导完成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监督检查工作
a示范区前期调研、编制《合江县有机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评估、示范基地打造、项目整改、企业规范、汇报准备、培训等;
2、主导编制完成验收所需的各项材料
a检查、整理、编制验收材料(创建期工作材料整理、完善管理监督、风险评估报告材料、生产组织有机生产材料等);b编制汇报材料(首次会议汇报材料、主汇报材料、末次会议汇报材料、答辩材料、汇报宣传片、PPT汇报材料)。
2.3服务内容:根据比选人要求完成合江县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2.4服务期:从本项目签订服务合同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备案登记。
(3)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2017年以来至少已完成3个政府采购代理业绩。
(4)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4.比选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9日至2020年07月01日09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领取地点: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4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4.4.1本单位介绍信(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上述证件收原件;
4.4.2核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3日10 时00分,地点为: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本比选公告在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合江县符阳街道长江路161号
邮编:646200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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