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网户乡李哈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绥中县网户满族乡人民政府 委托,对
绥中县网户乡李哈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LNHY2020-CS014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绥中县网户乡李哈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 否 | 办公楼建设项目、土建、水暖电工程 | 一项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31,803.83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331,803.83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⑴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 “ 首页 — 省级通知 ” 中公布的 “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 ”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06 月 29 日 8:00 时起至 2020 年 07 月0 3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下载或邮递。(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孙工;咨询电话:
178*****999)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电子采购文件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yzb@163.com),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或在附件下载。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07 月 13 日北京时间 14:0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06 月 28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3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绥中县网户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绥中县网户满族乡
项目联系人:高嘉欣
联系电话:
155*****63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 3-3 号楼 F (门市)
邮编: 125000
项目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0429—
*******—801
178*****999 邮箱地址: 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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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附件: CS014.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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