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万达广场三期主体劳务 招标公告

石河子万达广场三期主体劳务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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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新疆石河子万达广场城市综合体(三期)项目工程由石河子市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我单位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主要包括地库、高层、洋房、配套设施等。目前我公司拟对该项目的主体劳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项目为新疆石河子万达广场城市综合体(三期)项目主体结构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10日。

4、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质量验收等级:市优 。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4、须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设备实力和较强的垫资能力。投标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若投标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发包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5、施工经历要求: 至少独立经营过三个以上类似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投标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7、现场施工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在施工中,投标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发包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8、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五、投标申请单位需用本单位在云筑网https://jc.yzw.cn注册的账号登陆进去自行报名,并上传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附件4: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统一格式),时间为2020年6月27日下午2:00至2020年7月3日上午10:00。

六、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20年7月4日在云筑网上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七、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八、服务与监督

服务监督邮箱:704-clsbb@163.com

服务监督电话:029-83668552

招标人: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西北事业部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三维互联网创新创业

大厦21楼

事业部联系人:肖周周

事业部联系电话:15838013356

项目联系人:王超

项目联系电话:187109414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 主体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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