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洪雅县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 招标公告

自然资源局洪雅县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自然资源局洪雅县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公告发布时间2020-06-28 15:08
采购人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7-2019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7-2019任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20年 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2.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在国土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中标后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参与投标而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代表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标书发售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20-06-29 09:30到2020-07-03 16:00
标书售价(元)200
标书发售地点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7号)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21 14:00
开标时间2020-07-21 14:00
投标地点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眉山市洪雅县青衣路230号五牛广场东侧5楼)
开标地点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眉山市洪雅县青衣路230号五牛广场东侧5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眉山市洪雅县洪州大道106号,137*****641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19层1905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王先生,***-********
预算金额(元)800000
招标文件
采购品目名称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行业划分L7299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一、项目概况根据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要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尽快启动辖区内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城镇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二、项目金额 此项目共涉及三个部分,其中洪雅县2020-2022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经费为15万;2020年度城镇标定地价经费为25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经费为40万。三、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等文件要求,定期更新和公布标定地价。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8〕82号)文件要求,“2018年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成标定地价公示工作部署启动。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开展标定地价公示工作作为今年地价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19〕34号)、《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工作的通知》(眉市自然资发[2020]6号)中要求,标定地价是地价管理和有关税费确定的重要依据,各县(区)局要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尽快启动辖区内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城镇标定地价制定工作,完成并公布实施。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采购预算:人民币80万元。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准地价 农用地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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