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产业发展(种植业)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产业发展(种植业)项目招标公告
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川财农〔2016〕166号)和《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2019—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威府办函〔2017〕73号)规定,对照《威远县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中所确定的产业发展品种、数量及规格,经上级部门同意,新场镇人民政府对“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产业发展(种植业)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年检合格;
(二)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准确的提供售后服务。
二、实施内容
序号 | 名称 | 苗木类型或育苗方式 | 单位 | 苗木等级(Ⅰ级苗) | 综合控制指标 | 数量(亩) | 最高控制价价格(元/亩) | 栽植规格 | 备注 | |
(品种) | 地径(cm) | 苗高(cm) | ||||||||
1 | 青脆李 | 2年生嫁接苗 | 株 | ≥0.7 | ≥50 | 苗木壮士,基本无常见病虫害,无检疫对象,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顶芽饱满,充分木质化;对苗木采取保湿措施,苗木有生活力。 | 4 | 430 | 3×3,每亩74株 | 费用含采购费、运费 |
资金构成:县级补助为青脆李430元/亩。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2日下午16:00时。报名地点:新场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5*****386)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各项除特别提示外,均要求提供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一律拒收,不予报名)
(一)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注:供应商如果更换成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五、供货单位选择办法及供货要求
(一)选择办法:公开优选供应商,并签定苗木供应合同 。
(二)供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供货标准和质量要求提供合格的苗木(并提供产品所需的检疫相关证书)。
威远县新场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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