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龙河(嵩明段)水环境整治工程、嵩明县杨林河截污整治工程(老贾河杨林集镇-马坊村段)及嵩明县小四河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对龙河(嵩明段)水环境整治工程、嵩明县杨林河截污整治工程(老贾河杨林集镇-马坊村段)及嵩明县小四河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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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8 15: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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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22


编号JKMSM********56招标项目名称对龙河(嵩明段)水环境整治工程、嵩明县杨林河截污整治工程(老贾河杨林集镇-马坊村段)及嵩明县小四河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服务
建设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原公告标题对龙河(嵩明段)水环境整治工程、嵩明县杨林河截污整治工程(老贾河杨林集镇-马坊村段)及嵩明县小四河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重新招标原因
修正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对龙河(嵩明段)水环境整治工程、嵩明县杨林河截污整治工程(老贾河杨林集镇-马坊村段)及嵩明县小四河污水治理工程设计服务已由嵩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嵩发改复[2020]53号、嵩发改复[2020]54号及嵩发改复[2020]55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07.2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择优选定设计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1、对龙河(嵩明段)水环境整治工程:(1)保家村村内主要道路上铺设HDPE(DN400、DN300)污水收集干管共计2.2km、截污支沟渠0.6km、格栅5个、55个检查井及泵站一座、压力管0.9km。(2)龙保村建设一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1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座污水提升泵,村内主要道路上铺设HDPE(DN400、DN300)污水收集干管共计1.8km、截污支沟渠0.45km、格栅5个、30个检查井。(3)河外村村内主要道路上铺设HDPE(DN400、DN300)污水收集干管共计0.85km、截污支沟渠0.2km、格栅2个、15个检查井。(4)上、中四板桥村村内主要道路上铺设HDPE(DN400、DN300)污水收集干管共计2.9km、截污支沟渠0.65km、格栅7个、60个检查井。(5)鹧鸪村村内主要道路上铺设HDPE(DN400、DN300)污水收集干管共计1.8km、截污支沟渠0.45km、格栅5个、30个检查井。(6)在职教园区云南工商学院北侧和商学院东侧各建设一座污水提升泵及1.3km的压力管。2、嵩明县杨林河截污整治工程(老贾河杨林集镇-马坊村段):(1)项目新建雨水沟2148m,其中:新建雨水沟(B×H=0.6m×0.8m混凝土)620m;雨水沟(B×H=0.4m×0.6m)1528m;新建截洪沟(B×H=0.8m*1m)507m。(2)新建格栅54个,其中:新建格栅(B×H=0.6m*0.8m)13个、格栅(B×H=0.4m×0.6m)30个、格栅(B×H=0.8m×1m)11个。(3)铺设污水主管网DN300(HDPE钢带增强管)1312m,污水支管管网DN200(HDPE钢带增强管)1628m;铺设排水管De200(UPVC)805m、De100(UPVC)786m;倒虹吸(竖井式)1套。(4)新建检查井(Ф=700mm)88座,槽式截流井(B×L×H=700mm×700mm×1500mm)1个。(5)新建沉砂池(L×B×H=20m×10m×1.5m)1个。3、嵩明县小四河污水治理工程:(1)结合杨桥集镇现有管网,对管网进行完善,新建管网3391m;(2)对上甸心、下甸心、白鹤、矣则四个村庄进行管网建设并转输到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新建管网26144m;(3)检查井231个,容积为24立方的水泵提升池24个。
2.2 招标范围:完成“对龙河(嵩明段)水环境整治工程、嵩明县杨林河截污整治工程(老贾河杨林集镇-马坊村段)及嵩明县小四河污水治理工程”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并完成工程实施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及协调工作;按设计规范的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的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3 总投资:3407.2万元
招标规模:117万元
2.4 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07.2万元。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1)对龙河(嵩明段)水环境整治工程: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对龙河上游段(职教园区至东环路段);(2)嵩明县杨林河截污整治工程(老贾河杨林集镇-马坊村段):嵩明县老贾河-杨林集镇至老贾河汇入杨林河汇流口;(3)嵩明县小四河污水治理工程:嵩明县小四河(上起海北村和李家寺,下至弥良河汇合点汇流范围)。
2.6 计划开工时间:2020-08-01
计划竣工时间:2020-09-01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能够满足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审批条件的设计成果文件资料;根据工程进度提供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招标人实际实施要求为准;2.8.2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2.8.3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5.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湖泊治理或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服务;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体现标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5.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6-2018年或2017-2019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成立当年可不提供。
3.5.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5.5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湖泊治理或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服务;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体现标的内容及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3.5.6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并由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对成交人失信信息再次查询、核对;失信信息材料来源:①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②“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信用中国(云南昆明)”(http://credit.km.gov.cn/);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④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ccgp-yunnan.gov.cn/)。
3.5.7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上报企业的相关信息,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28 15:31至2020-07-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7-20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开标方式系远程网上开标与现场开标相结合,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开标方式:
5.3.1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的远程网上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流程。
5.3.2现场开标: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环保局一楼)],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投标文件导入、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现场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招标代理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嵩明县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新座17A-14室
招标联系人:沈平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宗俊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146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7*****05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类别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操作

标段编号招标文件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其他附件(电子图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服务 污水治理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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