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江西税务纪检监督智慧平台 招标公告

税务局江西税务纪检监督智慧平台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税务纪检监督智慧平台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江西省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8日15: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9日09:00至2020年07月03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5室)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30
开标地点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6室)
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霜、马诗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4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女士********、黄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第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翟霜、马诗勇********5995
附件:
附件1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税务纪检监督智慧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税务纪检监督智慧平台

项目编号:JXSWCG-202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霜、马诗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南大道45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黄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霜、马诗勇********5995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第1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税务纪检监督智慧平台

项目基本概况:江西税务纪检监督智慧平台,利用大数据手段集中税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金税三期相关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第三方数据);建立可动态扩展的指标库、疑点库、模型库、算法库、法规库、知识库,聚焦“宏观-微观-宏观”的智能分析流程;完成“基础数据-疑点数据-风险数据”的逐级转化;构建“指标风险点-风险指标-复合监控类”三级预警监控体系;对“税务机关-税务部门-税务人员”三个层级进行分类汇总;对指标风险点、指标、复合指标(指标类/风险方向)进行综合汇总、科学评分,从而尽可能精确地定位相关主体失职渎职、违反廉政纪律及其他方面的风险,供党委、纪检组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核实。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智慧监督员、预警员、管理员和知识库。建设成为全省税务系统监督执纪的综合性平台,主要包括“监控预警”、“廉政画像”、“智能协作”、“电子卷宗”、“综合查询”等子系统。

数量:1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①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至2020年07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5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7楼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

2.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详见采购文件规定。


标签: 智慧平台 监督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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