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水上安全救援及指挥中心招标公告
龙湾水上安全救援及指挥中心招标公告
龙湾水上安全救援及指挥中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湾水上安全救援及指挥中心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7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苏仙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龙湾水上安全救援及指挥中心;
2.2 建设地点:苏仙区飞天山镇龙湾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8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20平方米;
2.4 工 期:总承包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76.96万元,工程设计费23.04万元。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 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施工和设计单位都是省外企业需同时提供;
3.2 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标准。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3.3.2联合体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4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为准。
4.评标办法4.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担保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履约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6月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6.3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7月3日17时00分前自行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 楼 431 室无计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为了防止乱领代领的不良现象,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暗标资料,在不记名领取暗标资料时,请自行投入人民币200元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澄清答疑7.1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本项目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苏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295226。
11.联系方式招标人:苏仙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苏仙区新行政中心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5367265228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3栋1219
联系人:刘萍
电话:0735-2275677 1770842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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