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金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杨国金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闽(2017)闽侯县不动产权第*******号 | 杨国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58号南屿滨江城(现:阳光城翡丽湾小区)50#楼2908单元 |
公告单位:福州高新区土地收储分中心
(福州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0年06月2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