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相关试剂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相关试剂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相关试剂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20-SB2438-2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数量

项目预算

1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相关试剂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1批

1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19日(休息日除外),超过第二章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 号:130*****00000168

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 资料后免费获取谈判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ygzb@qq.com),详情致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4:30 止

六、投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七、开标时间:2020年7月20日14:30开始

八、开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九、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十、其他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187*****00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联系人: 张女士 汪先生

联系电话:****-******** ********

报名事宜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 ********903/20206/a0d7623e-e469-4661-be54-f9e70148e8be">报名登记表(新).doc

    39.5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剂 污水处理站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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