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炼镁装置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沈阳化工大学炼镁装置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沈阳化工大学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对沈阳化工大学炼镁装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YHG********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炼镁装置 | 否 | 1、竖炉: 最高温度1300℃,日常温度1250℃ ; 加热体:优质硅碳棒,炉门对开,额定功率≤30Kw , 额定电压:380V ;控温精度±1℃; 控温:加热区长度700mm, 炉管尺寸:φ150*1500mm, 炉管材质:高温合金材料,炉管中间加装可更换的筛板; 水冷法兰,法兰上部留有两个测温孔,一个出气孔,法兰下部留一个测温孔,一个进气口。外形尺寸2000mm*770mm*600mm (±10%), 注:结晶器、真空泵、对辊压球机需要与竖炉匹配使用。 2、结晶器: 非标定制,结晶器分内外套,内套上有多孔收集板,同时有上下分离层,热电偶需要监测到结晶处的温度。结晶器材质为304不锈钢,做水冷。 3、对辊压球机: 外形尺寸≤850mm*1650mm*1350mm (±10%); 一吨对辊重量850公斤(±10%); 颗粒直径0.3-2cm 。 4、真空泵: 真空度≤10Pa ; 连续工作时长≥10h ; 电源≤380V。 | 4项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8,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8,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 6月29日至2020年7月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沈阳化工大学校部B401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200元/本,售后不退。
1、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0年7月3日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 沈阳化工大学校部第六会议室(B座二楼) 。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沈阳化工大学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
2020 年6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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