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兰溪市人民政府(兰政发[2020]42号)批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zgtzzx-2020-zjlx-01)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是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兰溪市梅江镇、马涧镇、游埠镇、诸葛镇、香溪镇、黄店镇、柏社乡集镇污水处理厂的技术改造、提标改造及新建、扩建等建设工作,合作范围内新、扩建工作应在2020-2022三年内全部完成,同时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提供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污水排放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若国家和当地政府要求执行相应排放指标,则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投资的预估总投资约17010.71万元,其中:梅江污水厂二期建设,新建近期10000吨/天及尾水湿地建设,投资金额约12375.36万元;马涧污水厂提标改扩建,由1000吨/天扩建至3000吨/天及尾水湿地建设,投资金额约3244.76万元;柏社污水厂新建,新建600吨/天,投资金额约1390.60万元。除梅江污水厂二期建设、马涧污水厂改扩建、新建柏社污水厂以外,兰溪市城乡排水一体化合作项目还包括游埠、诸葛、黄店及香溪四个乡镇污水厂的提标改扩建工作,全部建设工作预计在2020-2022三年内完成。

四、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无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条款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仅接受现场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12层)。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转账方式提交。转账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编号,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外滩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626 0060 5000 4577

(4)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出具的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持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转账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④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报名即可,并需提供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相关资料。

六、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裙楼4楼3号开标室)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振兴路500号行政服务中心裙楼4楼)

八、投标(磋商)保函

投标人应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半小时内递交投标保函原件,投标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整,格式自拟,受益人为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效期应不少于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80日。未按上述规定方式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作无效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可由任一成员单独提供,不同成员提供的投标保函金额不能累加计算。

九、其他事项

参与兰溪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下同)、招标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或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兰溪市星辰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吴女士

电话:***-********,***-********

邮箱:xuxiaowei@cicoc.cn;wurui@cicoc.cn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

(3)监督管理部门:兰溪市财政局

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一体化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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