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服务(2号线一期工程) ,比选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服务(2号线一期工程) 进行比选。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为嘉华至西古城段,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新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m,为人民广场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谈塔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新石家庄站与在建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在建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车辆采用A型车,最高时速80km/h。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线路在人民广场站与1号线设联络线,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
2、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比选范围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工作场所及相关区域,完成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3.1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3.2协助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相关工作。
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6、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6.1 比选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6.2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运输。
6.3 比选申请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万元人民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服务(须同时包含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内容)项目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将视为无效业绩。
6.4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服务(须同时包含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内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具有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项目负责人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若合同中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将视为无效业绩。
6.5 项目技术负责人:2人(分别负责报告编制组、现场检测组)均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6 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6.7 比选当日,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比选申请人是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比选资格。
6.8 比选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9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7、比选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6 月28日9:00至2020年6月30日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c.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公告后附表,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审核通过后即可支付比选文件费,购买比选文件(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缴纳账户信息详见联系方式中比选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完成支付后上传缴纳凭证)。
7.2 登记流程: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登录交易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线报名。
7.3 在交易平台上关于操作的问题,包括注册、提交材料、支付和下载比选文件等,可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400-0311-616/
****-********。
7.4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8.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7月
7 日
14时
30 分,地点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616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
注: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每个比选申请人只允许派一名代表出席比选会,该代表应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烧、咳嗽等症状,且近期没有去过湖北,也没有接触过感染人群。请各比选申请人代表自觉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消毒等防护工作,体温高于37度的不允许进入会场。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sjzmetro.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
****-********、
153*****725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账号:
131*****001********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监督电话: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
****-********附表:
关联企业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其比选申请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