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融创洒水车租赁
平原融创洒水车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EC2B2C-XB-XXPYRCWL-JX-011
各设备租赁方:
我单位承建的新乡平原新区融创文旅城项目,结合现场需要,我公司需用一台10m3洒水车(有地扫)每天对施工现场道路喷洒和冲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望各设备租赁单位本着公平、公正、精诚合作的态度给予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新乡平原新区融创文旅城项目部
2、建设地点:新乡平原大道与规划中万仙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3、项目简介:项目建筑面积59.8702万平方米,计划施工工期为821个日历日。
4、设备要求:性能良好,型号相符满足施工现场需要的设备和附件。
二、投标要求
1.所投标的设备状况良好,设备无产权纠纷且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及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2.投标资料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许可证、报价单、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报价单均加盖单位公章,设备说明书。
3.出租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4.出租方应将设备的安全作业要求、有关安全技术数据、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通知承租方,以便共同管理设备的安全使用。
5.出租方出租的设备,应为自有设备,无产权纠纷,同时应保证整机技术安全性能良好,设备附属装置、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满足机械设备技术、使用要求。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将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6. 出租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满足承租方的施工需要。非因安全原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出租方不得擅自停车。
7. 出租方出租的车辆手续、保险齐全,所配司机持有和车型相符的驾驶证,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若出租方司机无证上岗,每发现一次,出租方需缴纳违约金1000元,若造成事故的,将由出租单位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
8. 出租方负责操作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司机违章驾驶和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9. 出租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检查、维保。保养设备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
10. 出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因其自身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租赁设备毁损的风险。
11.出租方负责向承租方提供车辆的有关手续、司机驾驶证、车辆保险等相关资料。
12.出租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14. 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承租方带来的误工或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15. 出租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承租方提出的要求。所提供设备必须为成色较好须满足现场CI要求的设备。
16.作业过程中应约束操作人员佩带安全防护用品,按章操作。
17.出租方应完成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就设备使用所提出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8.出租方每月提供结算单的同时提供足额发票,承租方以发票及对账单挂账,合同履约期间,出租方应开具符合承租方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子承兑、电子商票、供应链保理。
24.银行电子承兑、电子商票、供应链保理,承租方不承担贴息费用,贴息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12.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
13.投标地点:新乡市平原新区融创文旅城项目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见附件1)
2.报价单(见附件2)
3.投标人的承诺函(见附件3)
4.接受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承诺书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不能参加开标则需法人授权委托开标人员,见附件5)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税务登记证
9.开户行许可证
10.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无合格的安拆资质,必须提供委托安拆单位的安拆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人员证件等)
11.人员证件(工程师证、安全员证等)
12.设备照片
13.合作过的项目清单及业绩
14.设备使用说明书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及一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密封要求:除设备使用说明书外其余投标资料必须包封盖章,封条的四周盖上公章和法人章,盖章方法是骑缝盖章法,在封条的投标人名称后的公司名称上加盖公司公章,右侧加盖法人章。
五、投标联系人
刘泽文电话:189*****343 QQ:********2
六、修正与补充
1.一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或不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合同。
2.合同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附件,招标文件中如有与合同不符之处,以合同要求为准。
七、开标评标
1.开标地点:新乡平原大道与规划中万仙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中建二局融创文旅项目部。
2.开标时间: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3.评标:由招标人评标小组自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中标的可能,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招标人不向任何投标人解释及说明其过程。
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及报价不偏离现行设备租赁市场价格,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修正。投标人按招标人修正后的澄清报价进行重新澄清确认,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情况可以接受招标人修正后的报价,也可以维持投标书中的报价。
5.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确认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建二局二公司西北分公司
新乡平原新区融创中原文旅城项
2020年5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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