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昌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昌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昌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区域保山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8日16:4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9日20:00至2020年07月02日08: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7月14日14:30至2020年07月14日15: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14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用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南门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昌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0〕20号

昌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9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愿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对昌宁县“十四五”进行规划编制,编制年限2021年——2025年。

二、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3">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或企业单位。

(二)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报名书封面;

2.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至二个月财务报告或承诺函);

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至二个月)。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扫描件一套,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提供的报名资料不全,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报名书封面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三)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供应商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供应商: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供应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六)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报名要求

投标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cndszb@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确认的,视为未报名。

六、报名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于2020年6月29日8时00分至2020年7月2日8时00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报名成功后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三)保证保险:

1.当投标供应商未能按照招响应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2.投标供应商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磋商保证金为: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由投标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保证金凭证上需写明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82

汇入地址:保山市昌宁县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

联系人:杨女士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15时00分

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三)其它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15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人: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南门街8号

联系人:杨用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联系人:李金津、范洪超

电话:****-*******

电子邮件:cndszb@163.com

十二、监督电话

昌宁县财政局 0875-*******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75--*******

附表:

昌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

采购需求

(一)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节点,课题组进行实地调研和搜集相关资料;

(二)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节点,课题组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并提交县委、政府审定;

(三)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节点,课题组完成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的建议和规划建议的说明并提交县委、政府审定;

(四)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节点,课题组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并提交县委、政府审定;

(五)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节点,课题组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和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初稿;

(六)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节点,课题组完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和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初稿的修改;

(七)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节点,课题组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并提交县委、人大、政府审定。

采购预算:160.00万元。

具体时间节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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