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2020-2021年度硕放街道环卫保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关于2020-2021年度硕放街道环卫保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WXZJCG2020-013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2020-2021年度硕放街道环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2020-2021年度硕放街道环卫保洁项目,WXZJCG2020-01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概况:由于城市道路保洁需要,需对硕放街道部分道路、绿地和公共区域综合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和化粪池清运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购内容为公共卫生服务。具体路段范围、等级详见采购清单。
一标段:清单范围内的道路、道板砖、绿地综合清扫;公交站台、护栏、果壳箱保洁;沿街店铺垃圾定时定点清运;道路面积约*******.9㎡,
采购预算限价:17个月总计813.62万元;(详细保洁范围见附件)
二标段: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清运和化粪池清运及垃圾收集点配套设施保洁;
采购预算限价:17个月总计473.17万元;(详细保洁范围见附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符合《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环卫保洁年度工作任务及目标要求》、《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检查考核标准》中相关标准和要求。
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投2个标段,但中标只能中1个标段。评分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中何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已经中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依次类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市(区)环卫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独立企(事)业单位(许可内容须包含清扫、收集、运输);
2.为保证应急保障服务,半小时响应并到达现场,投标人需在本市范围内有固定场所,能满足环卫机械、设备、车辆停放的需要,机械化车辆作业需加载GPS,受无锡市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平台监控,并要建立一支服务于本次招投标项目的快速应急保障小分队;
3.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标段扫路车、洗扫车、高压清洗车、餐厨垃圾收集车、无泄漏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项目负责人巡查车、装潢垃圾清运专用车、垃圾清运勾臂车、吸粪车等自有机械装备配置标准(符合下表),
标段 | 扫路车(辆) | 洗扫车(辆) | 高压清洗车(辆) | 餐厨垃圾收集车 (辆) | 无泄漏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辆) | 项目负责人 巡查车(辆) |
1标 | 1 | 1 | 2 | 1 | 1 | 1 |
标段 | 餐厨垃圾收集车(辆) | 装潢垃圾清运专用车(辆) | 垃圾清运勾臂车(辆) | 吸粪车(辆) | 无泄漏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辆) | 项目负责人 巡查车(辆) |
2标 | 2 | 1 | 1 | 1 | 2 | 1 |
序号 | 车辆名称 | 相关要求 | |
1 | 车辆 | 扫路车 | 总质量≥15000kg |
2 | 洗扫车 | 总质量≥15000kg | |
4 | 高压清洗车 | 总质量≥18000kg | |
5 | 餐厨垃圾收集车 | 总质量≥6900kg | |
6 | 无泄漏压缩式垃圾清运车 | 总质量≥7000kg(无泄漏,高位上料,船型结构) | |
7 | 装潢垃圾清运专用车 | 总质量≥15000kg | |
8 | 垃圾清运勾臂车 | 总质量≥15000kg | |
9 | 吸粪车 | 总质量≥5000kg |
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必须按照作业量清单的人员、设备配置要求全部配置至现场核查,否则将自动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单位根据本标段评标得分,按由高到低的原则,另择中标单位。
4.投标人应配置项目负责人专用巡查车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采购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30 ;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8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所有提供资料必须有效,原件备查);
a)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b) 企业营业执照
c)本市(区)环卫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拾伍万元、二标段:玖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 22日上午9:00始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9: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赵亦文、陈子镱
(5)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
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9:30
(2)评审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四区一楼)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区长江路7号
科技园四区一楼)
七、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其他事项
a、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b、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
联系人:赵亦文、陈子镱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栋609室
邮政编码:214000
2、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X
预算执行代码:********2
联系人:金国强
联系电话:0510- ********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区长江南路35号
九、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2020年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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