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0年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0年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600]ZZCX[TP]*******-1作者: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0-06-28 17:35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CX[TP]*******-1的2020年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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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纺织类和运动鞋类产品)1国内3775037750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GB/T22844-2009 GB 18401-2010GB/T5296.4FZ/T 73049-2014FZ/T81006-2017 GB 18401-2010GB/T32614-2016 GB 18401-2010FZ/T73020-2012GB 18401-2010HG/T 2017-2011GB/T15107-2013
合计:377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柒佰伍拾元整(¥377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4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乙方接到甲方下达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委托书》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商品质量抽样工作。派出不少于2名抽检人员,持甲方下发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委托书》及相关的资格和身份证明,在当地市场监管局领导下,组成抽样小组,赴指定的经营者处进行取样。抽样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抽样人员、执法人员和经营者(负责人)应当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上签字、盖章。经营者位于市场内的,应要求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也要在工作单上签字、盖章。二、抽查取样应由两名以上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和检验机构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组成取样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流通领域经营场所或仓库内随机取样。样品应以小包装原样或整件抽取,因特殊情况以散装取样的也应抽取含有商品标识的样品,抽取的数量以满足检验和备份留样为限。抽取的样品和备份样品应当封样,检测样品由乙方带回,备份样品经实施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将备份样品封存在经营者处。抽查样品应以购买方式,按经营者进货价格购买,不得向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经经营者同意,可以由经营者无偿提供。抽取的样品数若有变化,应报经甲方确定认可,否则,甲方不承担有关费用。在抽样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样品情况汇总表》报送甲方。三、检验结果判定。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商品质量检验项目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做出综合判定。检验数据和综合判定应当准确无误,科学公正。对需要由甲方认定的内容,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待认定后,综合判定抽查结果。四、检验结果反馈。乙方应严格按照商品检验时效,做出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在《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中对商品质量做出是否合格的判定;对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做出详细说明。乙方需向甲方送达合格商品的《检验报告》一式3份,不合格商品的《检验报告》一式5份及不合格商品的《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甲方将不合格商品的《商品质量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寄送标称生产者,保留邮寄存根留存备案。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开展复检工作。乙方接到复检申请时应及时引导申请人向甲方提出复检申请。乙方应与复检单位直接交接测试样本,并同时将封存样品的照片发送至复检单位。。。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乙方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应使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录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全部信息。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名称应是法定名称,经营者应以营业执照上名称为准,生产者应以商品标识注明的名称或以生产者回执上的印章名称为准,不得随意简称;消费提示:是针对不合格项目和存在问题产生后果和危害程度予以说明,要求通俗易懂,让消费者一目了然。乙方应对录入系统中的全部信息正确性负责。 二、乙方在检验最终结果确定后,利用系统软件及时对抽查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合格商品《检验报告》一份; (二)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意见; (三)按规定要求提交的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总结报告; 《抽样检验结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要求 1、概况 (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的时间、地点、场所、商品、样品数、检验标准和依据、总合格率、各地区合格率、各商品内、外质量合格率等总体情况)。 2、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 (1)各商品质量检验结果情况; (2)各经营者被抽检情况; (3)部份优质商品质量情况及经营者和生产者情况; (4)部份劣质商品质量情况及经营者和生产者情况。 3、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发现的主要问题 (1)商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商品标识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4、分析存在问题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环节中产生的原因和给消费者造成的侵害。 5、针对不合格商品存在状况,应采取处理措施的建议。 6、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建议。 7、针对不合格商品质量情况,给消费者的提示。 (四)应报送下列表格 1、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合格商品名单; 2、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 3、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内在质量不合格商品名单; 4、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标签、标识不合格商品名单; 5、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涉嫌假冒商品名单; (分别按合格、不合格严重程度填写,最差的排在前,尔后次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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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根据合同约定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签订之日起一年。。

10、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的规定和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组织实施商品抽检。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客观、公正。乙方未按规定要求的商品质量必检项目和制定的抽样检验方案中的项目进行检验,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费用。二、乙方未按约定要求及时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单》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样品情况汇总表》寄送甲方备案时,乙方应付检验费的20%做为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要求及时寄送《各抽样地区不合格商品情况汇总表》、《检验报告》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的,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费用。三、乙方未能按时提交抽样检验工作汇总和总结报告,事先又未经甲方同意延期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付检验费的5%做为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交的,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费用。 四、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抽检结果错误或所提交的各类报表材料与录入系统软件中的信息有误差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在甲方公布的同一媒体上,向社会作出解释和说明,消除影响。视情乙方应付检验费的50%~100%做为违约金。五、乙方应严格遵守商品抽检的纪律和规定,严守秘密,不徇私情。对抽检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视情乙方应付检验费的50%~100%做为违约金。六、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向经营者反馈抽检结果,如实向甲方汇报抽样检验情况。对虚报、瞒报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行为,在媒体上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理。视情乙方应付检验费的50%~100%做为违约金。七、乙方若将经营者和生产者名称及主要项目内容填写错误及有违反上述其他有关条款约定的内容。视情乙方应付检验费的50%~100%做为违约金。八、甲方因未能协调当地市场监管局协助乙方按时取样而造成乙方未按时完成抽样检验任务,乙方相应责任得以免除。九、甲方对外公布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报和说明,其内容超出乙方报送的有关材料时,应征求乙方意见,否则,乙方不负因通报内容与抽检结果不符,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委托代理人:
苏标联系方法:134*****018
联系方法:186*****28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账号:账号:****************59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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