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尼勒克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8日19: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29日12:00至2020年07月06日20:00
招标文件售价¥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预算金额¥3782.74565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尼勒克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尼勒克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招标项目编号:XJHY-YL-CG-********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1*******.37米、面、油、调料

详见招标文件。

2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1********.21菜、肉、蛋详见招标文件。
3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1854838水果详见招标文件。
4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四标段1812889糕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尼勒克县有固定生产或经营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仓储、冷藏、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车辆(提供证明材料);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经年审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所报标段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

(5)投标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或同类项目的业绩;在历年的同类项目中未出现过任何食品质量问题。(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未出现过任何食品质量问题的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7)报名结束后采购方组织对投标商的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资料与生产能力质量不符 ,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6-29至2020-07-06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3.标书售价(元):一、三、四标段:200元,二标段:1000元。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标段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在尼勒克县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车辆证明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大米、面粉、清油产品的均系绿色食品,有HACCP/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原件,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二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标段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在尼勒克县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仓储、冷藏、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证明材料原件;(大白菜、土豆、胡萝卜、葫芦瓜、洋葱、青辣椒、西红柿、油白菜、大葱、芹菜)以上蔬菜农药残余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三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标段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在尼勒克县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仓储、冷藏、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车辆证明材料,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四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本标段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在尼勒克县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仓储、冷藏、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车辆证明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南瓜饼、小油馕、果酱面包、奶酪蛋糕、椰蓉点心、酸饺子、香芋卷、桃酥、枣泥纸杯蛋糕、豆沙包)以上糕点必须提供糕点类检验报告;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以上所有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均应在有效期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7-21 10:30:00

七、投标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八、开标时间:2020-07-21 10:30:00

九、开标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一标段70000建行伊宁新华西路支行****************0180银行电汇或企业网银按标项缴纳
2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标段200000建行伊宁新华西路支行****************0180银行电汇或企业网银按标项缴纳
3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三标段20000建行伊宁新华西路支行****************0180银行电汇或企业网银按标项缴纳
4尼勒克县2020年39所中小学、13个教学点、72所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四标段20000建行伊宁新华西路支行****************0180银行电汇或企业网银按标项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

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B栋1439室

2、采购人名称:尼勒克县教育局

联系人:戚艳伟

联系电话:****-*******

地址:尼勒克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尼勒克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宗食材 幼儿园 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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