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试剂和助剂

采购单位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五原县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8日19: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6月29日09:00至2020年07月03日17: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供应商邮箱自行获取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侧开标室
预算金额¥91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胤平
项目联系电话130*****311
采购单位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武胤平;联系电话:130*****311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元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76*****489
附件:
附件1污水厂药剂招标公告.doc

  内蒙古元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MYH-202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胤平

项目联系电话:130*****3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联系方式:联系人:武胤平;联系电话:130*****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元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76*****489

代理机构地址: 五原县隆兴昌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脱氮用液体碳源 1500吨;除磷剂 300吨;聚丙烯酰胺 25吨(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水处理剂或水处理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商;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要求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能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9日 09:00至2020年07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邮箱自行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邮箱自行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侧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内蒙古元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1.2批准文号:五财购准【*******

采购文件编号:NMYH-2020-001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5采购规模及内容: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总金额

(元)

1

脱氮用液体碳源

1500吨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除磷剂

300吨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聚丙烯酰胺

25吨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3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4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水处理剂或水处理产品)的经销商或生产商;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要求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并能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报名供应商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后连同报名材料发入内蒙古元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nmgyhxmglyxgs@126.com)。

3.2购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换证的携带原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3)所投货物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5)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6)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的证明;

3.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公告发布媒介

此采购公告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东侧开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联系人:武胤平;联系电话:130*****31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元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76*****489

七、投标保证金

收款方名称: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方账号:****************030377

开户行名称:五原农村商业银行

开户行行号:4022 0728 1440

备注: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2020年6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标签: 污水处理药剂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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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元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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